6.避难场地设计6,1,避难宿住区6,1.1,避难宿住区应设在便于人员安全疏散的地段.并应根据灾害环境 气候,地形地貌 基础设施配套及避难人员特点等进行布局。6。1 2,避难宿住区设计应进行避难宿住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布置,6,1。3,避难宿住区宜按避难人数和宿住面积规模划分为组.组团。单元等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宿住组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2,集中配置的公用卫生间,垃圾存放和处置设施与宿住设施之间应留有卫生防护距离、6。1.4。当避难宿住区采用帐篷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宿住区的避难人数不宜超过64000人、宿住面积不宜大于70000m2,占地面积规模不宜超过120hm2,避难宿住区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安全间距不应小于16m,2 避难宿住区可按表6、1.4 1的分级控制指标进行规模控制 表6,1。4。1.避难宿住区分级控制指标,3,避难宿住区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宿住面积不应大于4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6400m2,边长不应大于80m,防火分区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4。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宜满足表6,1.4.2的规定、表6,1,4,2,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5、帐篷宿住组的间距不应小于帐篷高度的0,8倍。帐篷宿住组团的间距不应小于两侧帐篷高度0、8倍之和,6、宿住单元之间宜利用通道等进行分隔、且其间距不应小于7m,6。1。5,宿住单元的疏散通道总宽度应按宿住人数确定、平坡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2m.阶梯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7m,6。1.6。避难宿住单元应根据避难人数及应急功能要求。配置应急辅助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可分级或集中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宿住组宜设置公用卫生间,垃圾收集点。2。宿住组团宜设置集中供水点 医疗卫生室。物资分发点,公共活动场所和管理服务点,医疗卫生室面积不宜小于36m2。物资分发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公共活动场所面积不宜小于70m2,管理服务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3。每个宿住单元宜设集中供水区和供水车停车区,6,1,7,避难宿住区的公共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的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2,对于公共卫生间厕位数量 当用于短期.中期避难使用时 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1,0,当用于长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2、0 3。公共卫生间区分男女设置时,女厕位的数量不宜低于男厕位数量的1,5倍。混合设置时。专用女厕位不宜低于总厕位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