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避难场地设计6,1,避难宿住区6 1.1,避难宿住区应设在便于人员安全疏散的地段,并应根据灾害环境。气候。地形地貌,基础设施配套及避难人员特点等进行布局 6,1。2、避难宿住区设计应进行避难宿住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布置,6,1 3、避难宿住区宜按避难人数和宿住面积规模划分为组 组团、单元等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宿住组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2,集中配置的公用卫生间、垃圾存放和处置设施与宿住设施之间应留有卫生防护距离、6 1 4,当避难宿住区采用帐篷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宿住区的避难人数不宜超过64000人、宿住面积不宜大于70000m2、占地面积规模不宜超过120hm2,避难宿住区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安全间距不应小于16m,2、避难宿住区可按表6.1、4,1的分级控制指标进行规模控制,表6。1。4、1、避难宿住区分级控制指标,3 避难宿住区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宿住面积不应大于4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6400m2、边长不应大于80m、防火分区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4、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宜满足表6。1.4,2的规定,表6、1、4.2.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5 帐篷宿住组的间距不应小于帐篷高度的0,8倍,帐篷宿住组团的间距不应小于两侧帐篷高度0,8倍之和,6。宿住单元之间宜利用通道等进行分隔,且其间距不应小于7m.6,1 5 宿住单元的疏散通道总宽度应按宿住人数确定,平坡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2m。阶梯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7m,6 1.6。避难宿住单元应根据避难人数及应急功能要求、配置应急辅助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可分级或集中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宿住组宜设置公用卫生间、垃圾收集点、2,宿住组团宜设置集中供水点、医疗卫生室,物资分发点.公共活动场所和管理服务点,医疗卫生室面积不宜小于36m2,物资分发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公共活动场所面积不宜小于70m2.管理服务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3。每个宿住单元宜设集中供水区和供水车停车区,6,1。7。避难宿住区的公共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的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设施。2、对于公共卫生间厕位数量,当用于短期。中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1,0,当用于长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2 0,3。公共卫生间区分男女设置时 女厕位的数量不宜低于男厕位数量的1。5倍、混合设置时,专用女厕位不宜低于总厕位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