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避难场地设计6、1,避难宿住区6、1,1.避难宿住区应设在便于人员安全疏散的地段,并应根据灾害环境。气候,地形地貌 基础设施配套及避难人员特点等进行布局,6 1、2、避难宿住区设计应进行避难宿住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布置、6,1、3.避难宿住区宜按避难人数和宿住面积规模划分为组。组团 单元等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宿住组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2。集中配置的公用卫生间。垃圾存放和处置设施与宿住设施之间应留有卫生防护距离,6,1.4。当避难宿住区采用帐篷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宿住区的避难人数不宜超过64000人,宿住面积不宜大于70000m2、占地面积规模不宜超过120hm2、避难宿住区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安全间距不应小于16m 2、避难宿住区可按表6、1,4.1的分级控制指标进行规模控制、表6 1,4,1 避难宿住区分级控制指标,3 避难宿住区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宿住面积不应大于4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6400m2。边长不应大于80m。防火分区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 4 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宜满足表6 1,4 2的规定、表6 1、4 2 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 5,帐篷宿住组的间距不应小于帐篷高度的0.8倍。帐篷宿住组团的间距不应小于两侧帐篷高度0、8倍之和。6,宿住单元之间宜利用通道等进行分隔,且其间距不应小于7m 6,1。5,宿住单元的疏散通道总宽度应按宿住人数确定 平坡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2m.阶梯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 37m。6。1。6。避难宿住单元应根据避难人数及应急功能要求。配置应急辅助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可分级或集中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宿住组宜设置公用卫生间。垃圾收集点,2,宿住组团宜设置集中供水点 医疗卫生室 物资分发点 公共活动场所和管理服务点 医疗卫生室面积不宜小于36m2、物资分发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公共活动场所面积不宜小于70m2、管理服务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3。每个宿住单元宜设集中供水区和供水车停车区 6.1.7.避难宿住区的公共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的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设施、2,对于公共卫生间厕位数量,当用于短期 中期避难使用时 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1.0,当用于长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2.0,3、公共卫生间区分男女设置时、女厕位的数量不宜低于男厕位数量的1。5倍,混合设置时.专用女厕位不宜低于总厕位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