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避难场地设计6,1,避难宿住区6.1、1。避难宿住区应设在便于人员安全疏散的地段 并应根据灾害环境。气候 地形地貌 基础设施配套及避难人员特点等进行布局,6。1 2,避难宿住区设计应进行避难宿住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布置,6.1 3,避难宿住区宜按避难人数和宿住面积规模划分为组、组团,单元等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宿住组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2.集中配置的公用卫生间。垃圾存放和处置设施与宿住设施之间应留有卫生防护距离.6,1、4。当避难宿住区采用帐篷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宿住区的避难人数不宜超过64000人,宿住面积不宜大于70000m2 占地面积规模不宜超过120hm2.避难宿住区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安全间距不应小于16m.2。避难宿住区可按表6,1、4 1的分级控制指标进行规模控制,表6、1、4、1。避难宿住区分级控制指标,3.避难宿住区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宿住面积不应大于4500m2 每个防火分区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6400m2,边长不应大于80m 防火分区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 4 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宜满足表6、1、4,2的规定 表6、1,4 2,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5.帐篷宿住组的间距不应小于帐篷高度的0,8倍,帐篷宿住组团的间距不应小于两侧帐篷高度0 8倍之和.6.宿住单元之间宜利用通道等进行分隔,且其间距不应小于7m.6,1,5,宿住单元的疏散通道总宽度应按宿住人数确定。平坡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2m,阶梯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7m,6、1。6 避难宿住单元应根据避难人数及应急功能要求,配置应急辅助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可分级或集中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宿住组宜设置公用卫生间。垃圾收集点、2,宿住组团宜设置集中供水点 医疗卫生室.物资分发点 公共活动场所和管理服务点 医疗卫生室面积不宜小于36m2,物资分发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公共活动场所面积不宜小于70m2,管理服务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3、每个宿住单元宜设集中供水区和供水车停车区.6、1、7、避难宿住区的公共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的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2、对于公共卫生间厕位数量,当用于短期.中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1.0。当用于长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2 0,3 公共卫生间区分男女设置时,女厕位的数量不宜低于男厕位数量的1 5倍 混合设置时.专用女厕位不宜低于总厕位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