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固定避难场所4,3。1 本条考虑固定避难场所是供责任区受助人员较长时间避难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重要场所,具备应急管理、医疗卫生救护。物资分配,公共服务和短.中,长期宿住等功能。为改善避难人员的生活条件.可考虑配置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当城镇中心避难场所较少 难以满足城市级应急功能要求时、选择长期固定避难场所综合设置应急指挥,医疗卫生救护和物资储备等城市级应急功能,长期固定避难场所通常可作为平时民众进行应急避难演练的综合性场所、4.3。2。避难宿住区是固定避难场所设计的主要内容。避难宿住设计需合理划分避难单元 以保障避难人员安全和基本生活为主,规模较大的避难单元建议通过应急休息区 避难休息广场 缓冲区等进行分隔,以充分考虑避难人员的避难生活舒适性和一旦发生火灾等灾害时的安全性,4,3。3,固定避难场所标识系统尽可能考虑引导避难人员避难。避开危险区域.合理使用避难设施的需要、并结合所属行政区域应急教育。培训和演练需求,设置综合性的演示功能标识系统.4.3,4、应急物资储备区和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区通常尽量考虑与避难宿住区相对独立以便于其功能的发挥.当利用周边设施作为应急物资储备区和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区时。需要考虑应急道路的保障要求.4,3,5,应急垃圾区的设置需尽量与其他区域独立 并满足应急卫生防疫的要求,4.3、6。对于固定避难场所内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区.通常包括了伤病医治功能。需要独立进行应急垃圾处理设计、避免造成医疗垃圾的交叉传染,防止疾病传播。对于类似医务卫生室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护设施,可通过其他措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