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第一章。立,案,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 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 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 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 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 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 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 举报的事实有出入 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 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 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 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 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