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第一章、立,案,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 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 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 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 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