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沉,井7,3,1。近些年来.采用沉井法施工泵房等给排水地下构筑物较多、本规范在总结上海等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泵房沉井法施工作出较详细的技术规定、7,3,12,本文第4款为强制条文 是基于近年工程实践经验而作出的规定,7,3。13.本条第3款规定水中开挖 出土方式应根据井内水深 周围环境控制要求等因素选择.用抓斗水中挖土时 坑底应保持,中心深、四周浅 并应符合、锅底 状的要求,采用水力机械挖土时。水力吸泥装置应抽取汇流至集泥坑中的泥浆、防止直接抽取土层或局部吸泥过深、当井内水深超过10m.周围环境控制要求较高时.可采用空气吸泥法或水力钻吸法出土,7,3。14、本条第2款规定应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和方式开挖,基本要求如下、1,下沉阶段。应.先中后边.形成 锅底。状 并控制、锅底,深度、2.终沉阶段 应.先边后中。形成 反锅底,状。并随 反锅底、的平缓开挖使沉井缓慢到位,7。3。15.沉井施工当下沉量及速率,系数,偏小时,应按本条规定的辅助方法助沉,7,3,18 水下封底浇筑混凝土导管应采用直径为200,300mm的钢管制作、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导管内壁应光滑、管段的接头应密封良好并便于拆装.导管的数量应由计算确定、导管的有效作用半径可取3 4m。其布置应使各导管的浇筑面积互相覆盖。对边沿或拐角处,可加设导管 导管设置的位置应准确 每根导管上端应装有数节1 0m长的短管。导管中应设球塞或隔板等隔水装置.导管底端部应尽量靠近坑底 但应保证球塞顺利地放出或隔板完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