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给排水构筑物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注,1.单体构筑物工程包括,取水构筑物,取水头部.进水涵渠、进水间。取水泵房等单体构筑物。排放构筑物,排放口、出水涵渠 出水扑,排放泵房等单体构筑物,水处理构筑物,泵房,调节配水池.蓄水池、清水池,沉砂池 工艺沉淀池,曝气池。澄清池,滤池、浓缩池。消化池、稳定塘.涵渠等单体构筑物 管渠。调蓄构筑物,增压泵房、提升泵房,调蓄池 水塔.水柜等单体构筑物,2.细部结构指主体构筑物的走道平台。梯道。设备基础,导流墙。槽,支架,盖扳等的现浇混凝上或钢结构 对于混凝土结构.与主体结构工程同时连续浇筑施工时 其钢筋 模板 混凝土等分项工程验收,可与主体结构工程合并,3,各类工艺辅助构筑物指各类工艺井.管廊桥架、闸槽,水槽,廊.堰口、穿孔 孔口、斜板、导流墙、板 等 对于混凝土和砌体结构,与主体结构工程同时连续浇筑,砌筑施工时.其钢筋.模板,混凝土 砌体等分项工程验收,可与主体结构工程合并.4。长输管渠的分项工程应按管段长度划分成若干个验收批分项工程。验收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式同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68,2008表B,0 1和表B,0、2,5,管理用房,配电房,脱水机房,鼓风机房、泵房等的地面建筑工程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B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