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塘体结构6,6、1、塘体基槽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挖时 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和边坡坡度 采用机械开挖时。基底和边坡应至少留出150mm、由人工挖至设计标高和边坡坡度 如局部出现超挖。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2,基底和边坡不得有树根、石块.草皮等杂物 避免受水浸泡和受冻.发现有与勘察报告不符合的土质时。应进行清除。按设计要求处理,3。基底坡脚线和边坡上口线应修边整齐。顺直、基底应平整,不得有反坡,边坡顶面不得随意堆土,6,6,2 塘体的衬里、护坡结构施工前.应将施工影响范围的基底面 坡面 坡顶面清理干净,并整平、基底和边坡的土体应密实,其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坡脚结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稳定牢固.6.6、3.塘体护坡、护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护坡类型 结构形式等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2 应由坡底向坡顶依次进行施工,3,施工应按本规范第5,5,4条的相关规定执行,6、6、4.塘体衬里的类型 结构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衬里应完整.平顺 稳定.衬里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6,6,5,塘体防渗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渗材料性能 规格,质量应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2.防渗材料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验、3、防渗部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4,预埋管的防渗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6.6。6,塘体混凝土,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 2,6.5节和6,7节的相关规定,6,6.7。与塘体连接的预制管道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