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塘体结构6、6,1,塘体基槽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挖时 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和边坡坡度.采用机械开挖时,基底和边坡应至少留出150mm。由人工挖至设计标高和边坡坡度,如局部出现超挖.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2 基底和边坡不得有树根,石块,草皮等杂物 避免受水浸泡和受冻,发现有与勘察报告不符合的土质时,应进行清除,按设计要求处理,3,基底坡脚线和边坡上口线应修边整齐 顺直,基底应平整,不得有反坡.边坡顶面不得随意堆土、6 6。2 塘体的衬里、护坡结构施工前,应将施工影响范围的基底面.坡面,坡顶面清理干净,并整平 基底和边坡的土体应密实,其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坡脚结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稳定牢固。6 6,3。塘体护坡。护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护坡类型,结构形式等应按设计要求确定,2.应由坡底向坡顶依次进行施工.3.施工应按本规范第5,5.4条的相关规定执行。6、6、4.塘体衬里的类型 结构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衬里应完整.平顺,稳定,衬里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6.6 5,塘体防渗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渗材料性能.规格 质量应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2。防渗材料应按国家有关标准 规定进行检验,3 防渗部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4.预埋管的防渗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6。6,6.塘体混凝土。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2,6.5节和6,7节的相关规定,6、6。7,与塘体连接的预制管道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