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塘体结构6,6,1、塘体基槽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时。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和边坡坡度 采用机械开挖时。基底和边坡应至少留出150mm,由人工挖至设计标高和边坡坡度.如局部出现超挖。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2。基底和边坡不得有树根、石块 草皮等杂物,避免受水浸泡和受冻、发现有与勘察报告不符合的土质时,应进行清除、按设计要求处理.3。基底坡脚线和边坡上口线应修边整齐.顺直。基底应平整,不得有反坡.边坡顶面不得随意堆土.6 6 2。塘体的衬里,护坡结构施工前,应将施工影响范围的基底面 坡面,坡顶面清理干净.并整平。基底和边坡的土体应密实,其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坡脚结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稳定牢固、6,6 3、塘体护坡.护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护坡类型。结构形式等应按设计要求确定。2,应由坡底向坡顶依次进行施工,3,施工应按本规范第5,5,4条的相关规定执行、6 6、4 塘体衬里的类型.结构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衬里应完整、平顺,稳定,衬里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6、6,5,塘体防渗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渗材料性能,规格 质量应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2 防渗材料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验、3、防渗部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4 预埋管的防渗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6 6,6。塘体混凝土、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2,6。5节和6、7节的相关规定。6。6、7,与塘体连接的预制管道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