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6,塘体结构6.6,1,塘体基槽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挖时。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和边坡坡度、采用机械开挖时,基底和边坡应至少留出150mm,由人工挖至设计标高和边坡坡度.如局部出现超挖。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2、基底和边坡不得有树根,石块、草皮等杂物,避免受水浸泡和受冻 发现有与勘察报告不符合的土质时 应进行清除.按设计要求处理.3、基底坡脚线和边坡上口线应修边整齐,顺直.基底应平整 不得有反坡.边坡顶面不得随意堆土,6,6。2、塘体的衬里。护坡结构施工前 应将施工影响范围的基底面.坡面,坡顶面清理干净,并整平,基底和边坡的土体应密实,其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坡脚结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稳定牢固 6。6.3,塘体护坡.护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护坡类型,结构形式等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2,应由坡底向坡顶依次进行施工.3,施工应按本规范第5、5,4条的相关规定执行,6.6、4,塘体衬里的类型,结构层应按设计 要求进行施工、衬里应完整,平顺 稳定,衬里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6、6、5.塘体防渗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渗材料性能。规格,质量应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2.防渗材料应按国家有关标准 规定进行检验。3 防渗部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4、预埋管的防渗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6,6,6。塘体混凝土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2.6,5节和6.7节的相关规定。6 6。7,与塘体连接的预制管道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