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6。塘体结构6,6。1 塘体基槽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挖时。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和边坡坡度 采用机械开挖时,基底和边坡应至少留出150mm,由人工挖至设计标高和边坡坡度。如局部出现超挖,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2.基底和边坡不得有树根,石块。草皮等杂物.避免受水浸泡和受冻,发现有与勘察报告不符合的土质时、应进行清除,按设计要求处理。3。基底坡脚线和边坡上口线应修边整齐.顺直。基底应平整.不得有反坡、边坡顶面不得随意堆土,6.6,2,塘体的衬里 护坡结构施工前、应将施工影响范围的基底面。坡面,坡顶面清理干净,并整平。基底和边坡的土体应密实,其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坡脚结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稳定牢固,6 6 3 塘体护坡 护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护坡类型.结构形式等应按设计要求确定。2,应由坡底向坡顶依次进行施工,3,施工应按本规范第5。5。4条的相关规定执行、6,6、4.塘体衬里的类型.结构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衬里应完整。平顺.稳定,衬里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6。6,5、塘体防渗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渗材料性能。规格,质量应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2、防渗材料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验。3。防渗部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4、预埋管的防渗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6,6。6、塘体混凝土。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2 6.5节和6,7节的相关规定,6,6。7.与塘体连接的预制管道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