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规定3 1、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3.1,2,施工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 对施工图有疑问或发现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需变更设计时。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 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3,1、3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下列调查研究。1,现场地形、地貌。建、构,筑物 各种管线.其他设施及障碍物情况,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3、气象资料,4 工程用地,交通运输,疏导及其环境条件,5.施工供水,排水,通信,供电和其他动力条件.6,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主要设备和特种物资情况,7,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资料和土层冰冻资料.8,与施工有关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3、1,4。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有变更时应办理变更审批,3 1,5。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保护环境 降低成本的措施,并应根据施工特点 采取下列特殊措施,1、地下。半地下构筑物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流进基坑和地下水排水中断的措施,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抗浮的应急措施.2.特殊气候条件下应采取相应施工措施.3,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采取防汛。防冲刷。防漂浮物.防冰凌的措施以及对防洪堤的保护措施。4,沉井和基坑施工降排水 应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原有建.构 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3,1,6。给排水构筑物施工时.应按,先地下后地上 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并应防止各构筑物交叉施工相互干扰。对建在地表水水体中.岸边及地下水位以下的构筑物,其主体结构宜在枯水期施工.抗渗混凝土宜避开低温及高温季节施工。3,1.7。施工临时设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并有总体布置方案,对不宜间断施工的项目,应有备用动力和设备。3、1、8.施工测量应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复测制.填写相关记录.并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对所交桩复核测量。原测桩有遗失或变位时、应补钉桩校正.并应经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认定。2 临时水准点和构筑物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临时水准点的数量不得少于2个,3,临时水准点.轴线桩及构筑物施工的定位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4,与拟建工程衔接的已建构筑物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必须校测,5,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测量应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3。1。9.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9的规定、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的有关规定、有特定要求的构筑物施工测量还应遵守其特殊规定 3 1,10。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半成品 构.配,件,设备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 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等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使用,3,1,11、在质量检查,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应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3,1.12,所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锈蚀或变质.3,1.13.构筑物的防渗,防腐、防冻层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3,1。14。施工单位应做好文明施工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3 1.15,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对高空作业 井下作业 水上作业 水下作业.压力容器等特殊作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3.1。16.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检验,2。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施工。3,设备安装前应对有关的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 高程,尺寸等进行复核 3.1.17 工程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