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水处理构筑物6 1、一般规定6。1 1.本章适用于净水,污水处理构筑物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 亦适用于本规范的其他相关章节的结构工程.6 1、2、水处理构筑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根据设计计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单体构筑物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各单体构筑物之间的衔接,联系满足设计工艺要求,2、应做好各单体构筑物不同施工工况条件下的沉降观测.3.涉及设备安装的预埋件。预留孔洞以及设备基础等有关结构施工 在隐蔽前安装单位应参与复核,设备安装前还应进行交接验收 4 水处理构筑物底板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进行抗浮稳定验算,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抗浮措施,5、满足其相应的工艺设计、运行功能、设备安装的要求,6 1.3 水处理构筑物的满水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9,2节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编制试验方案。2、混凝土或砌筑砂浆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与所试验构筑物连接的已建管道。构筑物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3.混凝土结构、试验应在防水层,防腐层施工前进行 4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试验应在保护层喷涂前进行 5,砌体结构,设有防水层时.试验应在防水层施工以后。不设有防水层时.试验应在勾缝以后.6。与构筑物连接的管道。相邻构筑物。应采取相应的防差异沉降的措施、有伸缩补偿装置的.应保持松弛 自由状态 7。在试验的同时应进行构筑物的外观检查,并对构筑物及连接管道进行沉降量监测 8。满水试验合格后,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池壁外和池顶的回填土方等项施工、6.1。4,水处理构筑物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满水试验。消化池满水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6。1 5。水处理构筑物的防水,防腐,保温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前应进行基层表面处理。6.1 6、构筑物的防水.防腐蚀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等的相关规定执行。6.1,7,普通水泥砂浆。掺外加剂水泥砂浆的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膨胀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和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中砂.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1,2.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层表面应清洁。平整。坚实,粗糙,2.施作水泥砂浆防水层前 基层表面应充分湿润。但不得有积水,3、水泥砂浆的稠度宜控制在70,80mm。采用机械喷涂时,水泥砂浆的稠度应经试配确定.4,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但不宜小于20mm 5,多层做法刚性防水层宜连续操作、不留施工缝,必须留施工缝时 应留成阶梯茬、按层次顺序、层层搭接。接茬部位距阴阳角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6 水泥砂浆应随拌随用。7、防水层的阴,阳角应为圆弧形,3.水泥砂浆防水层的操作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基层表面应保持0,以上,4、水泥砂浆防水层宜在凝结后覆盖并洒水养护14d,冬期应采取防冻措施,6 1 8。位于构筑物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沟槽回填前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施工、2、位于基坑中或受基坑施工影响的管道、管道下方的填土或松土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夯实。必要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或提高管道结构强度。3,位于构筑物底板下的管道。沟槽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回填处理材料可采用灰土,级配砂石或混凝土等,6,1 9。管道穿过水处理构筑物墙体时.穿墙部位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可预埋防水套管.防水套管的直径应至少比管道直径大50mm,待管道穿过防水套管后,套管与管道空隙应进行防水处理。6,1,10,构筑物变形缝的止水带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塑料或橡胶止水带的形状、尺寸及其材质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且无裂纹,气泡,孔洞,2,塑料或橡胶止水带对接接头应采用热接 不得采用叠接,接缝应平整牢固 不得有裂口,脱胶现象 T字接头、十字接头和Y字接头,应在工厂加工成型.3 金属止水带应平整,尺寸准确,其表面的铁锈、油污应清除干净 不得有砂眼。钉孔.4 金属止水带接头应视其厚度,采用咬接或搭接方式。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m.咬接或搭接必须采用双面焊接 5,金属止水带在伸缩缝中的部分应涂防锈和防腐涂料 6。钢边橡胶止水带等复合止水带应在工厂加工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