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土石方与地基基础4.1、一般规定4,1,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4 1。2。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石方运距最短,运程最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顺序等、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4,1。3 降排水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施工。4,1。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流水方向的坡度大于或等于0。2.4.1。5、基坑。槽,开挖前 应根据围堰或围护结构的类型.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和地面荷载等因素制定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4.1,6 围堰 圃护结构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 挖至设计高程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应减少基坑裸露时间,基坑验收后应予保护 防止扰动、4。1.7,深基坑应做好上,下基坑的坡道、保证车辆行驶及施工人员通行安全。4 1、8,有防汛,防台风要求的基坑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安全,4 1 9。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 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4,1。10.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发现岩.土质与勘察报告不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由建设单位会同上述单位研究确定处理措施.4。1 11,土石方爆破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