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土石方与地基基础4。1,一般规定4 1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4 1.2,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石方运距最短,运程最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顺序等 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4,1,3、降排水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施工。4。1.4 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流水方向的坡度大于或等于0。2.4,1、5.基坑。槽,开挖前.应根据围堰或围护结构的类型.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和地面荷载等因素制定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4.1,6,围堰,圃护结构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挖至设计高程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应减少基坑裸露时间.基坑验收后应予保护、防止扰动.4、1 7,深基坑应做好上,下基坑的坡道,保证车辆行驶及施工人员通行安全 4.1.8.有防汛,防台风要求的基坑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安全、4,1.9,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 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4.1,10,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 勘察、施工 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发现岩,土质与勘察报告不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由建设单位会同上述单位研究确定处理措施 4,1.11,土石方爆破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