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 1。施工基本规定3、1。4,本条规定了用于指导工程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和审批的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方案 本规范对施工方案编制主要内容作出规定、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各地.各行业均有不同的具体规定.本规范不便对此进行统一的规定 而强调其内容要求和,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3 1 8 3.1.9,此两条文保留了原规范关于施工测量的规定、没有增补内容 主要考虑施工测量已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等专业规范的具体规定、本规范不便摘录.仅列出行业或专业的基本规定、3 1,10,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规定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所用的主要原材料 半成品 构,配。件和设备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 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等应经检测合格后使用 3.1,16,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给出了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基本规定,第1款强调工程施工中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且在完成后进行检验。自检 第2款强调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互检,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 规定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其后分项工程或下道工序,分项工程和工序在概念上应有所不同的 一项分项工程由一道或若干工序组成,不应视同使用、第3款规定设备安装前必须对基础性工作进行复核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