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土石方与地基基础4,1,一般规定4 1.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4 1。2.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石方运距最短。运程最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顺序等、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4,1,3,降排水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施工,4 1。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 流水方向的坡度大于或等于0,2、4 1、5。基坑,槽、开挖前,应根据围堰或围护结构的类型、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和地面荷载等因素制定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4、1、6、围堰 圃护结构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挖至设计高程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并应减少基坑裸露时间、基坑验收后应予保护,防止扰动,4、1、7、深基坑应做好上、下基坑的坡道。保证车辆行驶及施工人员通行安全.4、1、8 有防汛 防台风要求的基坑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安全、4。1。9,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4,1 10。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发现岩、土质与勘察报告不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由建设单位会同上述单位研究确定处理措施。4.1 11,土石方爆破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