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土石方与地基基础4 1、一般规定4 1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建 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4,1,2.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石方运距最短,运程最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顺序等.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4.1、3 降排水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施工,4、1.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 流水方向的坡度大于或等于0,2,4、1,5,基坑,槽。开挖前 应根据围堰或围护结构的类型,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和地面荷载等因素制定施工方案 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4.1。6,围堰。圃护结构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挖至设计高程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应减少基坑裸露时间,基坑验收后应予保护,防止扰动。4、1,7 深基坑应做好上、下基坑的坡道,保证车辆行驶及施工人员通行安全.4 1,8、有防汛.防台风要求的基坑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安全、4、1,9、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4,1。10、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 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发现岩,土质与勘察报告不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由建设单位会同上述单位研究确定处理措施,4,1,11、土石方爆破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