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土石方与地基基础4。1,一般规定4。1.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4,1.2.施工前应进行挖 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石方运距最短 运程最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顺序等,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 减少重复挖运。4,1 3 降排水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施工,4。1 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流水方向的坡度大于或等于0,2,4 1.5、基坑,槽.开挖前,应根据围堰或围护结构的类型,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和地面荷载等因素制定施工方案 经审批后方可施工,4。1.6。围堰,圃护结构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挖至设计高程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应减少基坑裸露时间 基坑验收后应予保护 防止扰动,4 1.7。深基坑应做好上,下基坑的坡道。保证车辆行驶及施工人员通行安全。4。1,8、有防汛,防台风要求的基坑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安全。4、1,9.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 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4、1,10 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发现岩 土质与勘察报告不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由建设单位会同上述单位研究确定处理措施、4 1.11.土石方爆破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