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3.1。工程等级划分3、1,1、蓄水枢纽工程等级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和。防洪标准.GB,50201确定。3.1.2.引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引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 2确定.3、1.3,提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按表3、1.3确定.当按单站装机流量和单站装机功率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等级时,应按较高确定、3。1。4、蓄水 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应根据所属枢纽工程的等级与建筑物重要性 按表3。1,4确定。3、1,5.灌溉渠道或排水沟道级别应根据灌溉或排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5确定。对灌排结合的渠沟工程.当按灌溉和排水设计流量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级别时.应按较高确定。3 1。6、灌溉与排水渠沟上的水闸、渡槽,倒虹吸,涵洞。隧洞.跌水与陡坡等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 1、6确定。3,1 7 与铁路或公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 尚不应低于该铁路或公路的工程级别,且应满足相关建筑物净空的规定,3、1。8,在防洪堤上修建的引水,提水工程及其他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建的排水工程 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 3,1,9。与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联合布置的渠系建筑物 其工程级别应按其中最高建筑物级别确定,兼有供水,发电等多种用途的渠系建筑物。其工程级别应按不同用途对应的最高级别确定,3,1.10,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失事后将造成重大灾害 或采用新型结构.实践经验较少的2级,5级主要建筑物 2级,5级的高填方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或大落差水闸、倒虹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其级别经论证后均可提高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