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3.1。工程等级划分3。1,1 蓄水枢纽工程等级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和、防洪标准.GB。50201确定.3.1,2,引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引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2确定,3.1,3,提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按表3、1.3确定,当按单站装机流量和单站装机功率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等级时。应按较高确定。3。1。4,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应根据所属枢纽工程的等级与建筑物重要性,按表3、1,4确定.3 1,5,灌溉渠道或排水沟道级别应根据灌溉或排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5确定,对灌排结合的渠沟工程,当按灌溉和排水设计流量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级别时,应按较高确定,3,1,6.灌溉与排水渠沟上的水闸 渡槽、倒虹吸.涵洞,隧洞。跌水与陡坡等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6确定.3,1,7,与铁路或公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尚不应低于该铁路或公路的工程级别、且应满足相关建筑物净空的规定,3,1。8,在防洪堤上修建的引水.提水工程及其他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建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3,1.9 与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联合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工程级别应按其中最高建筑物级别确定,兼有供水,发电等多种用途的渠系建筑物,其工程级别应按不同用途对应的最高级别确定 3 1.10。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失事后将造成重大灾害 或采用新型结构 实践经验较少的2级、5级主要建筑物。2级 5级的高填方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或大落差水闸 倒虹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其级别经论证后均可提高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