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3,1 工程等级划分3 1 1,蓄水枢纽工程等级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和,防洪标准 GB.50201确定,3,1 2.引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引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 1,2确定,3,1,3。提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 按表3 1。3确定,当按单站装机流量和单站装机功率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等级时、应按较高确定、3、1。4,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应根据所属枢纽工程的等级与建筑物重要性、按表3.1,4确定,3,1,5.灌溉渠道或排水沟道级别应根据灌溉或排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 5确定,对灌排结合的渠沟工程、当按灌溉和排水设计流量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级别时,应按较高确定,3。1、6,灌溉与排水渠沟上的水闸,渡槽.倒虹吸,涵洞.隧洞 跌水与陡坡等建筑物的级别 应根据设计流量的大小 按表3,1、6确定 3。1.7 与铁路或公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 尚不应低于该铁路或公路的工程级别。且应满足相关建筑物净空的规定。3.1。8,在防洪堤上修建的引水 提水工程及其他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建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 3、1.9。与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联合布置的渠系建筑物 其工程级别应按其中最高建筑物级别确定。兼有供水。发电等多种用途的渠系建筑物 其工程级别应按不同用途对应的最高级别确定,3 1.10。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失事后将造成重大灾害。或采用新型结构,实践经验较少的2级 5级主要建筑物.2级,5级的高填方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或大落差水闸,倒虹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其级别经论证后均可提高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