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4.站场管道综合布置10,4、1,管道综合布置应与总平面及竖向布置相结合设计,管道的敷设宜短捷.并应使管道之间。管道与建.构、筑物之间在平面和竖向上相互协调 管道布置可按走向集中布置成管带 宜平行于道路和建、构。筑物,10。4。2 管道敷设方式应根据场区情况,输送介质特性和维护管理等因素确定。地上管道的布置不应妨碍交通运输,消防车辆通行,且宜兼顾行人通行.建筑物采光和通风的要求、10,4、3。站内地上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架空管道管底距地面不应小于2.2m,管墩敷设的管道管底距地面不应小于0、3m。2。当管带下面有泵或换热器时。管底距地面高度应满足机泵,换热设备安装和检修的要求,3,地上管道和设备的涂色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SY.T、0043的规定,10、4 4,当架空管道跨越道路,铁路时,桁架底或管底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距道路路面中心不应低于5m.2。距铁路轨顶不应低于5,5m,3,距人行道路面不应低于2,2m,10、4、5.站内架空油气管道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要求、10,4。6。站内埋地管道与电缆.建.构,筑物平行的最小间距应按本规范附录J确定 10。4。7,埋地工艺管道互相交叉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0、15m.当管道与电缆交叉时.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距35kV以下的直埋电力电缆不应小于0、5m、2,距直埋通信电缆不应小于0。5m、3,当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不宜小于0。25m。10 4,8、原油,蒸汽。热水及其他热管道均宜利用自然补偿,管道自然补偿宜与管网统一布置。当利用管网的布置形状不能自然补偿时,应设置补偿器。其形式可按管道工作压力 空间位置大小等具体情况确定,站内热管道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固定支座,1.在罐前的适当部位、2 露天安装机泵的进出口管道上,3.穿越建筑物外墙时,在建筑物外的适当部位。4,两组补偿器的中间部位.10、4,9,管道综合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SY。T 0048.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地上敷设的管道之间,埋地管道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 0048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