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 heating 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of.civil,buildingsGB,50736。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736.2012 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1.5,2、1,5。3、5。5 3.10,5 4,3,1,5,4,6 5.5。1.5、5.5。5。5 8、5。6。1。5,6,6,5。7、3 5、9、5 5、10、1。6 1 6。6.3,2、6.3,9,2、6、6,13、6,6 16。7,2。1.7.2 10、7。2,11、1,3,7,5,2、3,7 5.6,8 1.2,8、1.8 8.2 2、8、2、5,8.3。4,1.8。3、5,4。8。5。20、1,8 7。7,4.8,10.3、1、2,3。8.11。14,9、1.5.1 2,3 4.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 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 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 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佛斯,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 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 苏州。有限公司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邹瑜 徐宏庆.孙敏生,潘云钢 金丽娜 李先庭、寿炜炜,马伟骏,王国复、赵晓宇 于晓明,董重成 伍小亭,王谦、戎向阳、马友才 吴大农,张旭 朱能 狄洪发 刘鸣,孙延勋。毛红卫。王钊、阮新,贾晶.刘一民 程乃亮。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王舜立、邵康文、李振华,魏光远、张翯翚.郭建雄,王聪慧.张时聪,陈曦。孙峙峰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吴元炜.吴德绳。郎四维,江亿,李娥飞.许文发、罗继杰 曹越 郑官振、钟朝安.徐明。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 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