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 code,for,heating,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of civil,buildingsGB。50736。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2012 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0 6、1、5,2、1,5,3。5,5.3。10,5 4,3,1,5,4。6 5。5,1,5。5。5 5,5,8.5.6,1,5,6.6、5 7.3,5、9、5,5、10,1、6,1.6,6.3、2。6,3。9、2、6.6,13 6.6,16.7、2,1,7.2,10,7。2 11,1,3 7 5。2,3 7.5.6,8。1、2、8.1。8。8。2、2,8,2 5,8,3,4,1。8,3,5。4 8.5.20,1。8,7、7,4.8,10。3、1,2、3.8,11、14、9。1、5。1。2,3,4、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 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丹佛斯 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际高建业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邹瑜。徐宏庆.孙敏生,潘云钢.金丽娜,李先庭.寿炜炜.马伟骏.王国复,赵晓宇.于晓明。董重成 伍小亭、王谦,戎向阳 马友才。吴大农,张旭.朱能.狄洪发、刘鸣.孙延勋,毛红卫、王钊,阮新,贾晶.刘一民,程乃亮,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杨利明 傅立新.于向阳,王舜立,邵康文,李振华 魏光远 张翯翚。郭建雄,王聪慧、张时聪、陈曦、孙峙峰,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元炜.吴德绳。郎四维,江亿 李娥飞。许文发,罗继杰。曹越,郑官振 钟朝安 徐明 张瑞武 毛明强.丁力行 李著萱,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