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code for,heating,ventilation、and air、conditioning.of。civil,buildingsGB,50736 2012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1,5 2、1,5,3、5.5 3 10。5.4,3、1。5、4、6,5。5,1 5 5、5,5,5,8.5。6 1.5、6,6 5,7,3 5,9,5 5,10,1,6.1。6。6,3.2.6.3.9,2 6 6,13。6.6,16,7。2、1 7,2、10。7,2 11.1,3、7。5、2、3。7。5、6.8。1,2。8,1、8 8.2。2。8、2.5.8、3,4.1.8、3,5,4 8、5,20,1。8、7。7 4,8 10、3、1、2、3、8。11 14。9。1 5 1 2,3 4。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 言,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 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 空气调节 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建.北京 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 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佛斯。上海 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际高建业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 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邹瑜 徐宏庆.孙敏生。潘云钢,金丽娜、李先庭,寿炜炜,马伟骏 王国复,赵晓宇.于晓明 董重成、伍小亭 王谦、戎向阳.马友才,吴大农,张旭.朱能.狄洪发。刘鸣,孙延勋,毛红卫,王钊 阮新,贾晶.刘一民,程乃亮.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王舜立,邵康文,李振华、魏光远,张翯翚,郭建雄,王聪慧,张时聪。陈曦.孙峙峰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元炜 吴德绳 郎四维.江亿.李娥飞,许文发.罗继杰、曹越,郑官振。钟朝安,徐明.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 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