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heating。ventilation and。air.conditioning,of civil,buildingsGB,50736 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6.1,5,2.1,5。3、5,5、3,10。5 4.3。1 5、4。6 5。5,1。5,5.5,5。5.8。5,6,1、5。6 6。5,7.3 5,9.5、5、10 1,6.1。6.6。3,2.6,3,9 2,6.6、13。6。6.16,7,2、1 7、2、10,7、2,11.1,3、7,5,2、3。7,5,6,8、1,2、8 1,8、8.2,2 8。2,5.8。3。4,1。8,3,5 4。8,5.20,1。8.7 7 4,8.10,3 1,2。3,8,11。14。9.1。5,1,2。3。4.9,4,9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 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 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天津大学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 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佛斯 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 苏州、有限公司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邹瑜,徐宏庆.孙敏生,潘云钢、金丽娜。李先庭,寿炜炜,马伟骏 王国复、赵晓宇.于晓明、董重成 伍小亭.王谦,戎向阳,马友才、吴大农 张旭。朱能 狄洪发.刘鸣。孙延勋。毛红卫。王钊 阮新.贾晶.刘一民.程乃亮 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 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王舜立.邵康文.李振华。魏光远.张翯翚,郭建雄,王聪慧,张时聪。陈曦.孙峙峰、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元炜.吴德绳.郎四维.江亿,李娥飞,许文发,罗继杰,曹越 郑官振。钟朝安 徐明。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