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heating 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of。civil。buildingsGB。50736。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736,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 6,1、5。2.1、5.3 5。5、3,10、5、4,3.1.5、4。6 5。5、1,5,5.5.5。5,8,5 6,1,5、6 6,5,7。3,5,9,5,5.10。1,6、1。6 6,3 2,6。3、9,2 6 6.13,6.6,16、7。2,1,7,2、10.7,2、11。1、3,7,5、2、3.7.5.6,8、1,2、8。1,8、8.2、2、8、2 5 8,3.4。1。8。3,5。4。8。5,20、1,8、7,7,4,8 10.3,1,2,3,8 11.14 9,1 5、1,2 3、4.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 北京 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佛斯、上海 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远大空调有限公司 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 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邹瑜、徐宏庆 孙敏生 潘云钢,金丽娜,李先庭 寿炜炜。马伟骏、王国复 赵晓宇,于晓明,董重成 伍小亭 王谦、戎向阳、马友才.吴大农,张旭.朱能,狄洪发 刘鸣。孙延勋。毛红卫 王钊、阮新。贾晶、刘一民。程乃亮 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王舜立 邵康文,李振华,魏光远、张翯翚,郭建雄、王聪慧 张时聪。陈曦、孙峙峰,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吴元炜、吴德绳,郎四维,江亿.李娥飞,许文发、罗继杰,曹越、郑官振。钟朝安.徐明 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