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heating 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of civil,buildingsGB 50736 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1,5。2,1,5、3、5 5、3。10,5 4,3.1.5,4、6 5.5,1,5 5,5,5,5。8,5 6,1。5.6,6、5、7,3.5、9,5、5、10。1、6,1。6,6、3。2 6,3,9。2。6,6,13、6、6 16、7、2 1,7 2.10.7.2,11,1.3,7,5、2、3,7、5 6.8.1。2,8.1,8,8、2。2 8,2 5,8,3、4.1 8,3 5,4,8。5 20.1,8.7.7、4,8,10.3。1,2,3,8,11、14,9,1、5 1,2,3.4。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供暖,通风。空气调节 冷源与热源 检测与监控 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佛斯 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际高建业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 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徐伟、邹瑜 徐宏庆。孙敏生,潘云钢,金丽娜,李先庭、寿炜炜,马伟骏.王国复.赵晓宇.于晓明 董重成、伍小亭,王谦,戎向阳,马友才。吴大农,张旭,朱能、狄洪发、刘鸣。孙延勋,毛红卫,王钊 阮新、贾晶、刘一民,程乃亮.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王舜立、邵康文 李振华,魏光远。张翯翚、郭建雄 王聪慧.张时聪。陈曦,孙峙峰。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元炜,吴德绳 郎四维。江亿 李娥飞。许文发.罗继杰 曹越,郑官振.钟朝安.徐明,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