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给排水及消防11,3,1 油田站场给水.排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已有的系统工程设施,统一规划 分期实施、对于不宜分期建设的工程。可一次实施,11。3。2,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产、生活。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 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合当地水文条件及外部给水系统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对比后确定、11,3 3 给水设计供水量应为生产.生活,绿化及其他不可预见等用水量之和,且应满足消防的有关规定 无人值守站场可不设给排水设施 11。3。4、外部给水系统供水量不足时.站场内用水宜设置储水罐,箱,池 当采用站外市政 工矿系统管道供水时。其容量不宜小于站场日平均用水量,当采用水罐车供水时.站内储水罐.箱 池,的容量不应小于5m3。11,3、5,给水水质指标应符合工艺要求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当水质指标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水质处理,11 3。6 含油污水宜排入生产污水管道或单独收集处置,11。3,7,油田站场产生的含油污水宜集中处理.集中的范围和方式可因地制宜确定 11、3,8,含油污水处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油田采出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428的有关规定、11.3。9,油田站场处理后的含油污水有条件时应回注、回注水质应符合油田有关规定。具有经济效益时 采出水宜进行综合利用、当无回注条件或综合利用价值时,处理后的污水可无效回灌或达标后排放 11、3,10、排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污水性质,结合油田排水制度、污水处理规划 按有利于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确定。11.3 11。废水排入外部系统应满足外部系统的接收要求 直接外排污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 11.3。12。油田站场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油气厂,站,库给水排水设计规范、SY,T、0089的有关规定。11 3 13、消防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