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3,给排水及消防11 3.1 油田站场给水、排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已有的系统工程设施 统一规划 分期实施,对于不宜分期建设的工程 可一次实施。11。3。2,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产。生活,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合当地水文条件及外部给水系统等因素 经技术经济对比后确定。11 3.3,给水设计供水量应为生产。生活、绿化及其他不可预见等用水量之和、且应满足消防的有关规定,无人值守站场可不设给排水设施,11.3 4 外部给水系统供水量不足时 站场内用水宜设置储水罐.箱。池。当采用站外市政。工矿系统管道供水时,其容量不宜小于站场日平均用水量.当采用水罐车供水时,站内储水罐、箱.池,的容量不应小于5m3,11,3.5。给水水质指标应符合工艺要求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当水质指标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水质处理、11 3 6,含油污水宜排入生产污水管道或单独收集处置,11.3,7.油田站场产生的含油污水宜集中处理.集中的范围和方式可因地制宜确定。11,3,8、含油污水处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田采出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428的有关规定,11。3.9、油田站场处理后的含油污水有条件时应回注 回注水质应符合油田有关规定 具有经济效益时,采出水宜进行综合利用、当无回注条件或综合利用价值时,处理后的污水可无效回灌或达标后排放。11.3 10.排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污水性质。结合油田排水制度、污水处理规划.按有利于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确定,11、3,11.废水排入外部系统应满足外部系统的接收要求,直接外排污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有关规定。11.3.12、油田站场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油气厂 站、库给水排水设计规范.SY,T、0089的有关规定。11.3,13,消防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