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给排水及消防11,3,1,油田站场给水 排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已有的系统工程设施。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对于不宜分期建设的工程.可一次实施,11,3。2.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产 生活,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 结合当地水文条件及外部给水系统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对比后确定,11 3。3 给水设计供水量应为生产,生活.绿化及其他不可预见等用水量之和 且应满足消防的有关规定,无人值守站场可不设给排水设施 11,3.4。外部给水系统供水量不足时.站场内用水宜设置储水罐 箱。池、当采用站外市政 工矿系统管道供水时.其容量不宜小于站场日平均用水量,当采用水罐车供水时,站内储水罐、箱、池,的容量不应小于5m3,11、3.5,给水水质指标应符合工艺要求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当水质指标不能满足要求时 应进行水质处理、11,3,6、含油污水宜排入生产污水管道或单独收集处置,11、3。7,油田站场产生的含油污水宜集中处理,集中的范围和方式可因地制宜确定。11,3,8、含油污水处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田采出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428的有关规定。11,3,9。油田站场处理后的含油污水有条件时应回注,回注水质应符合油田有关规定,具有经济效益时,采出水宜进行综合利用,当无回注条件或综合利用价值时 处理后的污水可无效回灌或达标后排放.11,3 10,排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污水性质。结合油田排水制度,污水处理规划。按有利于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确定 11,3。11,废水排入外部系统应满足外部系统的接收要求。直接外排污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11,3.12,油田站场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油气厂 站.库给水排水设计规范、SY,T.0089的有关规定,11 3 13、消防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