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高耸钢结构抗震性能鉴定10.5。1,钢。混凝土混合结构体系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性能,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进行鉴定、10、5。2。结构整体抗震性能鉴定.应根据各检查项目在具体工程中的符合程度及重要性 并结合工程经验综合判断,10 5,3、高耸钢结构整体抗震性能鉴定的条款.均为高耸结构体系遭受地震时 导致其整体垮塌的主要危险因素.10 5。4。对不属于第10.5.3条所列不能满足结构整体抗震性能情况的既有高耸钢结构,虽然其整体抗震性能鉴定为满足 但还应按本条对其体系构造的抗震性能进行进一步检测与鉴定。若这些体系构造不满足规定时、应提出相应对策 10 5、5 既有高耸钢结构构件的抗震构造措施应全部通过检测结果进行鉴定。本条的板件宽厚比限值的底线放宽到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或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及其轴心受压时全截面有效的规定要求。对满足D类截面要求的情况、验算评定其抗震承载力时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应放大、取2、0,对仍能满足A.B类截面要求的情况。仍可进行延性折减,构件长细比关系到结构的整体稳定。必须予以严格控制、10,5,6.连接节点抗震构造措施应进行图纸.计算书核查和现场勘查、分析后进行鉴定,鉴定的主要目的为防止节点的破坏先于其连接的杆件 实际支座构造要满足计算假定.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支座不拔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