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5,高耸钢结构抗震性能鉴定10,5 1 钢、混凝土混合结构体系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性能、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进行鉴定 10.5。2.结构整体抗震性能鉴定,应根据各检查项目在具体工程中的符合程度及重要性、并结合工程经验综合判断 10。5。3 高耸钢结构整体抗震性能鉴定的条款.均为高耸结构体系遭受地震时。导致其整体垮塌的主要危险因素,10,5.4,对不属于第10.5,3条所列不能满足结构整体抗震性能情况的既有高耸钢结构、虽然其整体抗震性能鉴定为满足.但还应按本条对其体系构造的抗震性能进行进一步检测与鉴定、若这些体系构造不满足规定时.应提出相应对策、10 5,5,既有高耸钢结构构件的抗震构造措施应全部通过检测结果进行鉴定 本条的板件宽厚比限值的底线放宽到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或、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及其轴心受压时全截面有效的规定要求,对满足D类截面要求的情况、验算评定其抗震承载力时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应放大。取2。0.对仍能满足A,B类截面要求的情况,仍可进行延性折减。构件长细比关系到结构的整体稳定。必须予以严格控制 10.5 6.连接节点抗震构造措施应进行图纸 计算书核查和现场勘查,分析后进行鉴定。鉴定的主要目的为防止节点的破坏先于其连接的杆件、实际支座构造要满足计算假定。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支座不拔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