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钢结构抗震性能鉴定10,1.一般规定10 1,1。本章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地区钢结构抗震性能的鉴定.不适用于在建钢结构工程抗震性能的评定、下列情况下的钢结构。应进行抗震鉴定、1,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钢结构。2。需要改变建筑用途、使用环境发生变化或需要对结构进行改造的钢结构,3,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10 1、2.钢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确定.结构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确定。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 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专题鉴定 10。1、3。在进行钢结构抗震鉴定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后续使用年限 1 在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造的、不应少于30年。2.在20世纪80年代建造的,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3,在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不宜少于40年 4.在2001年以后建造的,宜采用50年.10 1 4。钢结构的抗震鉴定应按两个项目分别进行,第一个项目为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核查鉴定,第二个项目为多遇地震作用下承载力和结构变形验算鉴定.对有一定要求的钢结构.同时包括罕遇地震作用下抗倒塌或抗失效性能分析鉴定,10、1,5.在进行整体布置鉴定时,应核查建筑形体的规则性,结构体系与构件布置的合理性以及结构材料的适用性 按本标准第10、2节.第10,5节的规定鉴定为满足或不满足,10,1、6。在进行抗震构造措施鉴定时 应分别对结构构件和节点。非结构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构造措施进行核查鉴定.当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时 应鉴定为满足,否则应鉴定为不满足、10 1。7,第二个项目应根据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进行鉴定。当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符合要求时。第二个项目可鉴定为满足、否则鉴定为不满足.承载力和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 S、多遇地震产生的效应组合设计值、按本标准第10。1.8条计算,R.承载力设计值.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10 1,7 1采用.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采用1。00、表10,1,7.1、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2.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弹性层间位移或挠度.除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ue。多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性层间位移.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最大挠度 θ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相对挠度限值、高耸钢结构为整体倾角。宜按表10.1.7.2采用、h、计算楼层层高.或单层结构柱高 或大跨度结构短向跨度、或高耸结构高度 3 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变形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的方法,按下式进行验算 式中。up。罕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塑性层间位移,θp,弹塑性层间位移角或整体倾角限值,宜按表10。1 7.2采用,表10,1、7,2.结构在地震作用下变形限值.注。1.对高耸单管塔的水平位移限值可适当放宽,2,大跨度钢结构悬挑端的相对挠度限值、取跨度为悬挑长度.并按表中数据乘以2确定。10、1,8 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式中、S、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 γG,γEh、γEv。γw 分别为重力荷载分项系数,水平.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和风荷载分项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SGE,SEvk.Swk 分别为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和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ψw.风荷载组合系数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并应乘以按本标准第10,1,10条规定的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当效应组合用于变形验算时.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取为1,0 10。1,9 钢结构构件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 宜满足表10,1,9的要求.表10。1 9。钢结构构件各类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10,1,10,抗震性能调整系数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均鉴定为满足时,可根据罕遇地震作用下出现塑性铰的梁柱截面板件宽厚比的不同,分别取用下列值.1。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C类截面的限值时 取1。0.2、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B类截面的限值时 取0.8,3、符合本标准表10。1 9中的A类截面的限值时。取0 7,2、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但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本标准表10,1 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时.取2,0,10、1,11 钢结构抗震性能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鉴定,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鉴定为抗震性能满足,1 第一个与第二个鉴定项目均鉴定为满足、2。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有关构造措施的规定,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表10 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 且第二个项目鉴定为满足。3,6度区但不含建于.类场地上的规则建筑高层钢结构,第一个项目鉴定为满足、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应鉴定为抗震性能不满足 1、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不满足,2,第二个项目鉴定为不满足,3 构造措施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和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18的规定、或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不符合表10,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10、1、12,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其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材的实测屈服强度.屈强比。伸长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2,钢材的冲击韧性 应满足当地最低气温时的工作性能要求 3、抗震鉴定后需要施焊的钢结构,其碳当量CE或焊接裂纹敏感指数Pcm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4,沿板厚方向受拉力的厚钢板,厚度t不小于40mm、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对Z向性能的要求、10,1.13.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9度地区的高耸,大跨度和长悬臂钢结构,抗震承载力验算时 应计入竖向地震作用的影响,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度和9度地区可分别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 和20 10.1,14。钢结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变形验算、1,下列结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高度大于150m的钢结构,2.特殊设防类.甲类。建筑和重点设防类,乙类,9度区的钢结构建筑。3 采用隔震层和消能减震设计的钢结构。2。下列结构宜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高度不大于150m的钢结构、2.竖向特别不规则的高层钢结构、3,7度,类场地和8度区的乙类钢结构建筑,10.1.15.钢结构抗侧力构件的连接 在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相连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2、高强度螺栓连接不得滑移。3。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极限承载力应大于相连构件的屈服承载力,10、1,16、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结构的阻尼比可按下列规定取值,1、多遇地震作用时,不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035.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02。周边落地的网格结构可取0 02,设有钢或混凝土结构支承体系的网格结构可取0,03 厂房钢结构可取0、045、索结构可取0,01 2.罕遇地震作用时,可取0。05.10 1、17。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应考虑自振周期的折减,对于多高层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8,0、9,对于大跨度钢结构,厂房钢结构和高耸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9.10,1 18、抗震性能鉴定为不满足的钢结构或钢结构部分,应根据其不满足的程度以及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影响。结合后续使用要求,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造或更新等抗震减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