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钢结构抗震性能鉴定10,1 一般规定10 1,1.本章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地区钢结构抗震性能的鉴定,不适用于在建钢结构工程抗震性能的评定.下列情况下的钢结构,应进行抗震鉴定,1。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钢结构 2。需要改变建筑用途 使用环境发生变化或需要对结构进行改造的钢结构,3.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 10.1、2、钢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确定,结构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确定,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专题鉴定。10,1 3.在进行钢结构抗震鉴定时 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后续使用年限 1,在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造的.不应少于30年。2.在20世纪80年代建造的,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3。在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不宜少于40年,4。在2001年以后建造的、宜采用50年、10.1.4、钢结构的抗震鉴定应按两个项目分别进行,第一个项目为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核查鉴定,第二个项目为多遇地震作用下承载力和结构变形验算鉴定 对有一定要求的钢结构.同时包括罕遇地震作用下抗倒塌或抗失效性能分析鉴定 10,1,5。在进行整体布置鉴定时,应核查建筑形体的规则性,结构体系与构件布置的合理性以及结构材料的适用性.按本标准第10、2节,第10、5节的规定鉴定为满足或不满足。10。1。6.在进行抗震构造措施鉴定时 应分别对结构构件和节点,非结构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构造措施进行核查鉴定.当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鉴定为满足,否则应鉴定为不满足,10 1 7,第二个项目应根据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进行鉴定,当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符合要求时。第二个项目可鉴定为满足.否则鉴定为不满足 承载力和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 S.多遇地震产生的效应组合设计值、按本标准第10。1,8条计算.R.承载力设计值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10.1.7。1采用、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采用1,00,表10,1.7,1。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2。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弹性层间位移或挠度、除另有规定外 应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ue,多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性层间位移,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最大挠度,θ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相对挠度限值.高耸钢结构为整体倾角、宜按表10、1.7 2采用.h。计算楼层层高,或单层结构柱高.或大跨度结构短向跨度、或高耸结构高度、3.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变形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方法。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up,罕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塑性层间位移.θp。弹塑性层间位移角或整体倾角限值,宜按表10。1 7,2采用,表10.1 7 2 结构在地震作用下变形限值,注 1 对高耸单管塔的水平位移限值可适当放宽、2 大跨度钢结构悬挑端的相对挠度限值,取跨度为悬挑长度,并按表中数据乘以2确定,10.1,8,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式中,S,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γG.γEh。γEv。γw 分别为重力荷载分项系数 水平,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和风荷载分项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SGE.SEvk、Swk.分别为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和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ψw.风荷载组合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 并应乘以按本标准第10、1.10条规定的抗震性能调整系数 当效应组合用于变形验算时、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取为1。0 10,1.9、钢结构构件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宜满足表10、1,9的要求。表10,1、9 钢结构构件各类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10,1 10,抗震性能调整系数的确定 应符合下列规定。1、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均鉴定为满足时.可根据罕遇地震作用下出现塑性铰的梁柱截面板件宽厚比的不同,分别取用下列值。1.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C类截面的限值时、取1,0,2.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B类截面的限值时、取0,8.3.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A类截面的限值时.取0。7 2,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但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时,取2.0。10,1。11、钢结构抗震性能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鉴定.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可鉴定为抗震性能满足、1.第一个与第二个鉴定项目均鉴定为满足、2.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 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有关构造措施的规定.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表10,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且第二个项目鉴定为满足、3,6度区但不含建于,类场地上的规则建筑高层钢结构 第一个项目鉴定为满足.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抗震性能不满足,1,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不满足,2,第二个项目鉴定为不满足 3,构造措施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或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不符合表10.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10,1,12 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其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材的实测屈服强度,屈强比,伸长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2.钢材的冲击韧性,应满足当地最低气温时的工作性能要求。3。抗震鉴定后需要施焊的钢结构、其碳当量CE或焊接裂纹敏感指数Pcm.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的规定、4、沿板厚方向受拉力的厚钢板。厚度t不小于40mm。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Z向性能的要求,10,1、13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地区的高耸、大跨度和长悬臂钢结构、抗震承载力验算时 应计入竖向地震作用的影响。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度和9度地区可分别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和20 10,1 14 钢结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变形验算.1.下列结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 高度大于150m的钢结构.2。特殊设防类 甲类.建筑和重点设防类.乙类.9度区的钢结构建筑。3,采用隔震层和消能减震设计的钢结构、2,下列结构宜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高度不大于150m的钢结构 2.竖向特别不规则的高层钢结构,3,7度、类场地和8度区的乙类钢结构建筑。10、1。15,钢结构抗侧力构件的连接。在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行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相连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2.高强度螺栓连接不得滑移、3。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极限承载力应大于相连构件的屈服承载力.10,1,16,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结构的阻尼比可按下列规定取值,1。多遇地震作用时.不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035。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02,周边落地的网格结构可取0。02.设有钢或混凝土结构支承体系的网格结构可取0。03、厂房钢结构可取0.045。索结构可取0。01、2.罕遇地震作用时,可取0。05.10,1 17,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应考虑自振周期的折减.对于多高层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8、0 9。对于大跨度钢结构,厂房钢结构和高耸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9。10、1、18.抗震性能鉴定为不满足的钢结构或钢结构部分、应根据其不满足的程度以及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影响、结合后续使用要求,提出相应的维修 加固,改造或更新等抗震减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