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钢结构抗震性能鉴定10.1。一般规定10.1 1,本章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9度地区钢结构抗震性能的鉴定。不适用于在建钢结构工程抗震性能的评定、下列情况下的钢结构、应进行抗震鉴定,1。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钢结构、2、需要改变建筑用途,使用环境发生变化或需要对结构进行改造的钢结构,3 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10 1 2、钢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确定,结构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确定、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专题鉴定、10 1,3,在进行钢结构抗震鉴定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后续使用年限.1.在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造的 不应少于30年,2 在20世纪80年代建造的,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3,在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不宜少于40年、4,在2001年以后建造的、宜采用50年.10.1,4.钢结构的抗震鉴定应按两个项目分别进行。第一个项目为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核查鉴定 第二个项目为多遇地震作用下承载力和结构变形验算鉴定 对有一定要求的钢结构。同时包括罕遇地震作用下抗倒塌或抗失效性能分析鉴定。10 1,5。在进行整体布置鉴定时,应核查建筑形体的规则性,结构体系与构件布置的合理性以及结构材料的适用性,按本标准第10、2节.第10 5节的规定鉴定为满足或不满足。10 1,6,在进行抗震构造措施鉴定时,应分别对结构构件和节点,非结构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构造措施进行核查鉴定 当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鉴定为满足,否则应鉴定为不满足,10、1。7 第二个项目应根据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进行鉴定 当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符合要求时。第二个项目可鉴定为满足,否则鉴定为不满足、承载力和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 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S.多遇地震产生的效应组合设计值,按本标准第10,1。8条计算.R,承载力设计值、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应按表10,1,7,1采用。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采用1,00,表10。1.7,1、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2,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弹性层间位移或挠度,除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ue,多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性层间位移,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最大挠度.θ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相对挠度限值.高耸钢结构为整体倾角,宜按表10、1.7 2采用。h,计算楼层层高.或单层结构柱高,或大跨度结构短向跨度。或高耸结构高度,3,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变形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方法 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up,罕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塑性层间位移,θp。弹塑性层间位移角或整体倾角限值,宜按表10,1,7,2采用,表10.1 7、2,结构在地震作用下变形限值,注,1.对高耸单管塔的水平位移限值可适当放宽 2 大跨度钢结构悬挑端的相对挠度限值 取跨度为悬挑长度 并按表中数据乘以2确定,10 1。8、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式中。S 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γG。γEh。γEv,γw。分别为重力荷载分项系数。水平、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和风荷载分项系数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SGE.SEvk,Swk 分别为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和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ψw,风荷载组合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 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并应乘以按本标准第10,1 10条规定的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当效应组合用于变形验算时、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取为1。0、10.1。9,钢结构构件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宜满足表10,1.9的要求.表10。1,9,钢结构构件各类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10 1.10,抗震性能调整系数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均鉴定为满足时、可根据罕遇地震作用下出现塑性铰的梁柱截面板件宽厚比的不同.分别取用下列值。1.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C类截面的限值时.取1,0,2、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B类截面的限值时.取0.8,3。符合本标准表10,1 9中的A类截面的限值时 取0 7、2 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但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时.取2、0、10、1.11.钢结构抗震性能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鉴定.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鉴定为抗震性能满足。1.第一个与第二个鉴定项目均鉴定为满足.2 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有关构造措施的规定 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表10。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且第二个项目鉴定为满足。3,6度区但不含建于。类场地上的规则建筑高层钢结构。第一个项目鉴定为满足、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抗震性能不满足,1.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不满足.2、第二个项目鉴定为不满足.3.构造措施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规定、或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不符合表10 1 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10。1.12、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其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材的实测屈服强度,屈强比、伸长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2,钢材的冲击韧性 应满足当地最低气温时的工作性能要求,3。抗震鉴定后需要施焊的钢结构.其碳当量CE或焊接裂纹敏感指数Pcm,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 T.1591的规定,4,沿板厚方向受拉力的厚钢板,厚度t不小于40mm。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Z向性能的要求、10,1,13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地区的高耸.大跨度和长悬臂钢结构 抗震承载力验算时 应计入竖向地震作用的影响 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度和9度地区可分别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 和20。10。1 14、钢结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变形验算 1,下列结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高度大于150m的钢结构.2。特殊设防类、甲类.建筑和重点设防类、乙类。9度区的钢结构建筑,3。采用隔震层和消能减震设计的钢结构.2,下列结构宜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高度不大于150m的钢结构,2,竖向特别不规则的高层钢结构,3.7度 类场地和8度区的乙类钢结构建筑。10,1。15,钢结构抗侧力构件的连接,在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相连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2。高强度螺栓连接不得滑移、3 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极限承载力应大于相连构件的屈服承载力 10 1,16,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 结构的阻尼比可按下列规定取值,1 多遇地震作用时.不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035。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02.周边落地的网格结构可取0,02 设有钢或混凝土结构支承体系的网格结构可取0。03、厂房钢结构可取0。045 索结构可取0.01,2。罕遇地震作用时。可取0。05.10,1,17,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应考虑自振周期的折减 对于多高层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8、0 9。对于大跨度钢结构。厂房钢结构和高耸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 9。10,1。18,抗震性能鉴定为不满足的钢结构或钢结构部分、应根据其不满足的程度以及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影响、结合后续使用要求,提出相应的维修 加固。改造或更新等抗震减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