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钢结构抗震性能鉴定10,1、一般规定10 1,1,本章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地区钢结构抗震性能的鉴定,不适用于在建钢结构工程抗震性能的评定,下列情况下的钢结构 应进行抗震鉴定.1,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钢结构.2 需要改变建筑用途。使用环境发生变化或需要对结构进行改造的钢结构.3、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10,1.2.钢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确定,结构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确定,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专题鉴定,10,1。3,在进行钢结构抗震鉴定时 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后续使用年限,1.在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造的、不应少于30年 2。在20世纪80年代建造的,宜采用40年或更长 且不得少于30年.3 在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不宜少于40年、4,在2001年以后建造的.宜采用50年。10 1。4、钢结构的抗震鉴定应按两个项目分别进行.第一个项目为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核查鉴定.第二个项目为多遇地震作用下承载力和结构变形验算鉴定,对有一定要求的钢结构,同时包括罕遇地震作用下抗倒塌或抗失效性能分析鉴定 10,1,5,在进行整体布置鉴定时,应核查建筑形体的规则性.结构体系与构件布置的合理性以及结构材料的适用性.按本标准第10。2节。第10,5节的规定鉴定为满足或不满足.10、1.6、在进行抗震构造措施鉴定时、应分别对结构构件和节点。非结构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构造措施进行核查鉴定.当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鉴定为满足。否则应鉴定为不满足 10、1,7。第二个项目应根据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进行鉴定。当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符合要求时,第二个项目可鉴定为满足.否则鉴定为不满足。承载力和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 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S、多遇地震产生的效应组合设计值,按本标准第10.1,8条计算.R。承载力设计值,γ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10,1。7.1采用.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采用1。00 表10,1。7 1,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2。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弹性层间位移或挠度.除另有规定外 应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ue。多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性层间位移、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最大挠度。θ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相对挠度限值 高耸钢结构为整体倾角 宜按表10 1、7,2采用.h。计算楼层层高 或单层结构柱高。或大跨度结构短向跨度。或高耸结构高度、3.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变形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方法 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up,罕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塑性层间位移 θp,弹塑性层间位移角或整体倾角限值,宜按表10,1.7 2采用。表10、1,7,2。结构在地震作用下变形限值。注,1 对高耸单管塔的水平位移限值可适当放宽.2.大跨度钢结构悬挑端的相对挠度限值,取跨度为悬挑长度.并按表中数据乘以2确定、10 1,8 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S.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 γG,γEh。γEv,γw,分别为重力荷载分项系数,水平,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和风荷载分项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 SGE,SEvk。Swk。分别为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和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ψw,风荷载组合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SEhk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 并应乘以按本标准第10 1.10条规定的抗震性能调整系数 当效应组合用于变形验算时 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取为1、0 10、1,9、钢结构构件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宜满足表10.1,9的要求、表10.1。9.钢结构构件各类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10.1.10,抗震性能调整系数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均鉴定为满足时,可根据罕遇地震作用下出现塑性铰的梁柱截面板件宽厚比的不同。分别取用下列值,1 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C类截面的限值时。取1.0 2。符合本标准表10 1 9中的B类截面的限值时.取0.8。3。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A类截面的限值时,取0,7 2,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但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时,取2。0。10.1,11、钢结构抗震性能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鉴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鉴定为抗震性能满足.1.第一个与第二个鉴定项目均鉴定为满足、2 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有关构造措施的规定、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表10。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 且第二个项目鉴定为满足,3,6度区但不含建于 类场地上的规则建筑高层钢结构,第一个项目鉴定为满足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抗震性能不满足.1.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不满足,2,第二个项目鉴定为不满足,3,构造措施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或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不符合表10 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 10,1、12,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 其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材的实测屈服强度,屈强比,伸长率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2,钢材的冲击韧性 应满足当地最低气温时的工作性能要求,3,抗震鉴定后需要施焊的钢结构 其碳当量CE或焊接裂纹敏感指数Pcm。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4 沿板厚方向受拉力的厚钢板 厚度t不小于40mm 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Z向性能的要求.10 1 13.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地区的高耸。大跨度和长悬臂钢结构.抗震承载力验算时。应计入竖向地震作用的影响,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度和9度地区可分别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和20,10,1、14。钢结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变形验算 1 下列结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 高度大于150m的钢结构,2 特殊设防类、甲类、建筑和重点设防类。乙类、9度区的钢结构建筑 3.采用隔震层和消能减震设计的钢结构,2.下列结构宜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高度不大于150m的钢结构 2,竖向特别不规则的高层钢结构。3、7度,类场地和8度区的乙类钢结构建筑、10.1.15 钢结构抗侧力构件的连接,在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相连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2,高强度螺栓连接不得滑移,3,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极限承载力应大于相连构件的屈服承载力.10。1、16。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结构的阻尼比可按下列规定取值。1、多遇地震作用时,不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 035。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02,周边落地的网格结构可取0,02、设有钢或混凝土结构支承体系的网格结构可取0.03,厂房钢结构可取0,045。索结构可取0,01。2 罕遇地震作用时,可取0。05,10.1,17,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应考虑自振周期的折减.对于多高层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8,0.9、对于大跨度钢结构,厂房钢结构和高耸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9,10、1.18、抗震性能鉴定为不满足的钢结构或钢结构部分。应根据其不满足的程度以及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影响 结合后续使用要求 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造或更新等抗震减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