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材料的检测与评定4 1.一般规定4,1。1、钢结构现场取样。应根据检测内容和目的确定取样部位 取样数量和样品尺寸。并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4 1。2.在结构上进行材料取样之前,应记录取样的具体位置,样品尺寸和形状,构件表面原始状态等信息 4,1,3 当被检验材料的性能指标随时间变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时。可按下列情况之一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1.经调查当有可靠的材料质量实测记录资料时。可按原记录资料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2、当工程尚有拟鉴定结构构件的余料时 可对其余料进行检验,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否则应现场取样实测 4.1.4,当结构工作环境与原设计状态比无明显变化,未曾发生材料劣化 损坏现象或迹象时,可按下列原则进行组批检验、1,对于钢材,同种构件,同规格为一个检验批,2、对于焊接接头的金属材料,同种构件中同一形式焊缝为一个检验批,3、对于连接紧固件和其他节点连接材料。同种构件中的同规格零部件为一个检验批 4、1,5。由于累积损伤、腐蚀及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材料性质发生改变时。应在鉴定对象上取样检验 进行检验组分批时,应考虑致损条件。损伤程度的同一性、4。1,6.当钢结构材料发生烧损,变形、断裂。腐蚀或其他损伤时、宜进行金相检测,4 1。7、既有钢结构材料性能的检测与评定,宜以结构有损伤或破坏部位的材料为主,4,1.8 现场取样的方法或措施,应保证试样材料的原有性能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