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材料的检测与评定4。1.一般规定4.1.1,钢结构现场取样,应根据检测内容和目的确定取样部位 取样数量和样品尺寸,并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4,1,2,在结构上进行材料取样之前,应记录取样的具体位置、样品尺寸和形状.构件表面原始状态等信息,4,1.3。当被检验材料的性能指标随时间变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时、可按下列情况之一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1,经调查当有可靠的材料质量实测记录资料时 可按原记录资料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2。当工程尚有拟鉴定结构构件的余料时、可对其余料进行检验.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否则应现场取样实测 4 1、4、当结构工作环境与原设计状态比无明显变化。未曾发生材料劣化.损坏现象或迹象时,可按下列原则进行组批检验.1 对于钢材.同种构件,同规格为一个检验批,2。对于焊接接头的金属材料.同种构件中同一形式焊缝为一个检验批、3.对于连接紧固件和其他节点连接材料、同种构件中的同规格零部件为一个检验批,4,1、5。由于累积损伤.腐蚀及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材料性质发生改变时,应在鉴定对象上取样检验,进行检验组分批时 应考虑致损条件,损伤程度的同一性 4。1.6 当钢结构材料发生烧损,变形.断裂.腐蚀或其他损伤时、宜进行金相检测,4、1,7、既有钢结构材料性能的检测与评定 宜以结构有损伤或破坏部位的材料为主.4,1 8,现场取样的方法或措施、应保证试样材料的原有性能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