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材料的检测与评定4.1,一般规定4,1 1.钢结构现场取样,应根据检测内容和目的确定取样部位,取样数量和样品尺寸 并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4、1,2.在结构上进行材料取样之前,应记录取样的具体位置,样品尺寸和形状.构件表面原始状态等信息.4,1,3。当被检验材料的性能指标随时间变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时,可按下列情况之一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 1.经调查当有可靠的材料质量实测记录资料时.可按原记录资料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2,当工程尚有拟鉴定结构构件的余料时,可对其余料进行检验.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否则应现场取样实测。4,1 4,当结构工作环境与原设计状态比无明显变化 未曾发生材料劣化,损坏现象或迹象时.可按下列原则进行组批检验 1、对于钢材.同种构件,同规格为一个检验批。2、对于焊接接头的金属材料,同种构件中同一形式焊缝为一个检验批。3 对于连接紧固件和其他节点连接材料、同种构件中的同规格零部件为一个检验批.4,1.5,由于累积损伤,腐蚀及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材料性质发生改变时,应在鉴定对象上取样检验,进行检验组分批时。应考虑致损条件,损伤程度的同一性。4 1,6,当钢结构材料发生烧损.变形,断裂 腐蚀或其他损伤时、宜进行金相检测.4。1、7。既有钢结构材料性能的检测与评定.宜以结构有损伤或破坏部位的材料为主,4,1.8 现场取样的方法或措施.应保证试样材料的原有性能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