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多高层钢结构抗震性能鉴定10。2,1.关于钢。混凝土混合结构体系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性能,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规定进行鉴定。10.2,2.既有多高层钢结构整体布置核查与勘查的内容。是结合本标准第10,1,5条结构整体抗震性能鉴定而提出的 10、2。3。多高层钢结构整体抗震性能鉴定所列条款。均为多高层结构体系遭受地震时、导致其整体垮塌的主要危险因素,10、2,4,对不属于第10.2。3条所列不能满足结构整体抗震性能情况的既有多高层钢结构、虽然其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 但还应按本条规定对其构造的抗震性能进行进一步检测与鉴定 若这些构造不满足规定时,应提出相应对策,进行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避免因为,不致结构整体或部分破坏失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的不满足而导致太多的。结构抗震鉴定不满足 以下其他结构体系类同。10、2。5、既有多高层钢结构构件的抗震构造措施应根据全部检测结果进行鉴定、本条的板件宽厚比限值的底线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相比进行了适当降低.当构造不符合抗震标准要求时.应通过验算鉴定其抗震承载力、框架柱的长细比关系到结构的整体稳定.必须予以严格控制.梁柱板件的宽厚比是构件局部稳定的保证、受弯构件的板件宽厚比应随截面塑性变形发展的程度而满足不同要求、形成塑性铰后需要实现较大转动者.要求严格 考虑柱子仅在后期出现少量塑性不需要很高的转动能力,可适当放松.对塑性铰以外区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要求设置加劲肋 以减小腹板高厚比.本条中宽厚比限值是参照欧洲标准确定的.偏心支撑框架中的耗能梁段出现塑性的程度较高 板件的宽厚比也适当从严,10,2,6 本条的构造措施主要为达到以下目的。1,应满足强节点 弱杆件要求.2.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有可能进入塑性的节点区域的整体性应有保证 3.节点受动荷载的安全性应有保证,10.2。8、当弹性层间位移角超过本标准限值时.宜通过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分析结果对其抗震性能进行进一步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