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材料的检测与评定4,1 一般规定4、1。1、钢结构现场取样,应根据检测内容和目的确定取样部位,取样数量和样品尺寸、并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4,1,2,在结构上进行材料取样之前。应记录取样的具体位置,样品尺寸和形状、构件表面原始状态等信息。4.1,3 当被检验材料的性能指标随时间变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时,可按下列情况之一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1 经调查当有可靠的材料质量实测记录资料时。可按原记录资料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2,当工程尚有拟鉴定结构构件的余料时 可对其余料进行检验.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否则应现场取样实测。4,1 4。当结构工作环境与原设计状态比无明显变化.未曾发生材料劣化.损坏现象或迹象时、可按下列原则进行组批检验、1.对于钢材.同种构件 同规格为一个检验批,2。对于焊接接头的金属材料,同种构件中同一形式焊缝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连接紧固件和其他节点连接材料,同种构件中的同规格零部件为一个检验批.4,1,5。由于累积损伤,腐蚀及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材料性质发生改变时 应在鉴定对象上取样检验。进行检验组分批时.应考虑致损条件,损伤程度的同一性、4.1、6。当钢结构材料发生烧损 变形 断裂.腐蚀或其他损伤时、宜进行金相检测.4 1。7,既有钢结构材料性能的检测与评定 宜以结构有损伤或破坏部位的材料为主、4。1 8.现场取样的方法或措施,应保证试样材料的原有性能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