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程16,1 一般规定16.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设计、应明确设备的规格,种类.数量.安装位置及信号,通信,电源 电,光.缆的敷设,并应绘制系统图,16。1、2 地面中心站。总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机,打印机,传输接口.网络设备安装应稳固。接线应正确。布线应规范。2、接地系统和防雷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1节 第13,4节的规定,3,光,电,缆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4。1节 第14 3节的规定 入井光、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4。中心站、总站设备应安装在专用机房内 并应有可靠的防震动设施、机房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措施。5 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应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6,机房应安装录音电话.7,主机监视屏画面应清晰、稳定。数据显示应正确、上,下传输和控制应正常 8 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9。人机对话、系统自诊断,数据备份功能应正常。10 主机应24h不间断运行 11。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12,机房照明设施应齐全,光线应充足 照明度应适宜,且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3 机房湿度应满足工业卫生标准和设备环境要求,14、机房应有消防设施。设备应有防护栅栏.警示牌、16.1,3,矿用分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站至总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10km.分站距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2km,2。分站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接入的模拟量和开关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或硐室中 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 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300mm 4,入井分站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1节 第13。4节的规定,16.1,4 电源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电源箱的安装应固定牢靠 接线应规范,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600mm。2,井下电源箱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1200mm 并不得影响行人和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