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程16.1、一般规定16,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设计,应明确设备的规格.种类、数量,安装位置及信号。通信 电源,电.光 缆的敷设,并应绘制系统图,16、1,2。地面中心站、总站的安装 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机 打印机。传输接口,网络设备安装应稳固。接线应正确,布线应规范,2.接地系统和防雷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1节.第13.4节的规定,3。光 电,缆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4,1节。第14.3节的规定,入井光.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4 中心站.总站设备应安装在专用机房内、并应有可靠的防震动设施 机房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措施,5.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应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6 机房应安装录音电话、7。主机监视屏画面应清晰、稳定。数据显示应正确,上、下传输和控制应正常。8。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 备份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9、人机对话,系统自诊断、数据备份功能应正常,10、主机应24h不间断运行,11、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12,机房照明设施应齐全。光线应充足。照明度应适宜.且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3。机房湿度应满足工业卫生标准和设备环境要求,14,机房应有消防设施,设备应有防护栅栏.警示牌、16。1.3.矿用分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站至总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10km。分站距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2km.2,分站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接入的模拟量和开关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300mm、4.入井分站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 1节,第13,4节的规定、16,1.4,电源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面电源箱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600mm.2.井下电源箱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 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1200mm。并不得影响行人和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