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工程验收12,4.1,工程完工后,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交接验收,12,4、2。工程验收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1,电缆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排列应整齐 应无机械损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2,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相序排列 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应固定牢靠.电缆接线端子与所接设备端子应接触紧密。4。电缆线路所有接地点的接地应与接地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5.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电缆管口封堵应严密。6.电缆沟内应无杂物和积水。盖板应齐全,隧道内应无杂物 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7、直埋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路径标志应清晰.牢固,8 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施工质量应合格.12。4。3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 并应做好签证.12 4,4。在电缆线路交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1、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2 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资料 3,直埋电缆线路的敷设位置图 平行敷设的电缆线路宜合用一张图纸,图上应标明各线路的相对位置。并应有标明地下管线的剖面图、4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5,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其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型式及安装日期 2,电缆终端和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料名称、型号、6.电缆线路的施工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1.隐蔽工程隐蔽前检查记录或签证.2.电缆敷设记录。3。质量检验及评定记录,7,试验记录.12 4 5 电缆经验收合格后、试送电运行24h。应无异常现象时再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