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 1、施工现场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与检验制度、并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等技术文件,3,0。2、施工图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3 0。3、设备安装施工中使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不得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各种计量和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经检验合格 并应在有效期内 3,0 4,从事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作业项目不应超出证书认可范围.3、0 5.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交接检验,并应形成记录、本专业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 应进行检查,形成施工原始记录。下一道工序施工应在上一道工序检验合格后进行。3.0、6,电气设备的装卸应按产品及包装箱的总重量选用起重设备,并应按设备包装箱上的要求装卸.不得倒置、碰撞或受剧烈震动 3,0。7、设备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查包装外观,应无损伤和碰撞变形痕迹,2 设备外表应完整。并应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渗油现象、3 设备的零件,附件,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应齐全 完整、并应无锈蚀,损伤和变形、含油件密封应良好。并应符合订货合同的约定。4,绝缘件应光滑。并应无变形 受潮,裂纹 缺损和剥落。绝缘应良好,5.铸件应无外伤、变形,砂眼和裂纹,6,支架等金属构件,应无变形。损坏和锈蚀.镀锌层 漆层.应完好,无脱落,7,制造厂提供的地脚螺栓应满足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8,产品技术资料应齐全 并应符合订货合同的约定,3。0。8 设备到达现场后的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管设备时,应按包装箱标注安置。并应将其置于平整 坚硬,无积水、无腐蚀的场地 设备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 防尘,防爆晒 防碰撞等措施、2 绝缘部件及绝缘材料,易损.易受潮部件、以及专用材料,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存放在无腐蚀。干燥。通风的室内,瓷件不得倒置,碰撞和挤压,3。易锈蚀零部件应室内存放。应采取防锈措施.并应定期检查.发现锈蚀时应及时处理。3、0 9、设备与支架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安装前.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括基础中心线,标高,主要预留螺栓孔位置尺寸及深度.以及主要预埋件位置、预埋质量及基础表面质量等,设备基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2、设备的基础灌浆及其隐蔽工程,隐蔽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形成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3。0、10,电气安装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工程设计及其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安装前应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 并应做好记录。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采用新材料。新设备、应有鉴定证书或试验报告。并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3。0、11,在立井,斜井中运输电气设备。材料及进行安装工作时,应采取防坠物。防跑车等安全技术措施、3,0.12 电气安装工程进行现场电焊,气焊 割、和喷灯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井口房 井筒和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割,和喷灯焊接作业、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再作业,并应指定专人现场检查,监督,2、井下作业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采取防燃措施、电焊 气焊 割、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在有煤、岩 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 割。和喷灯焊接作业时 应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其他一切工作。3,高处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3。0、13 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执行。3,0.14,电气设备交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及竣工图资料,2.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检验试验记录,合格证明文件.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3.电气试验报告。4.安装,组装,技术记录,5,中间验收记录。6。不合格处理记录,7,检验及质量验收报告等,3。0,15,安装工程完工后 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