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程16,1,一般规定16 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设计.应明确设备的规格,种类 数量,安装位置及信号、通信、电源、电,光 缆的敷设、并应绘制系统图.16。1,2。地面中心站、总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机,打印机。传输接口 网络设备安装应稳固,接线应正确、布线应规范,2 接地系统和防雷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 1节 第13,4节的规定、3,光、电。缆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4.1节,第14 3节的规定.入井光、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4、中心站,总站设备应安装在专用机房内,并应有可靠的防震动设施,机房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措施,5.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应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6.机房应安装录音电话、7 主机监视屏画面应清晰、稳定.数据显示应正确.上、下传输和控制应正常,8 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9、人机对话,系统自诊断 数据备份功能应正常 10.主机应24h不间断运行、11,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12。机房照明设施应齐全.光线应充足.照明度应适宜。且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3、机房湿度应满足工业卫生标准和设备环境要求.14.机房应有消防设施。设备应有防护栅栏。警示牌 16、1、3.矿用分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站至总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10km,分站距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2km,2、分站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接入的模拟量和开关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 检验 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或硐室中 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 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300mm,4,入井分站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 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1节。第13。4节的规定 16.1.4,电源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面电源箱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600mm,2、井下电源箱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 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1200mm。并不得影响行人和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