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程16.1.一般规定16、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设计,应明确设备的规格.种类、数量.安装位置及信号,通信,电源.电.光,缆的敷设.并应绘制系统图。16。1 2.地面中心站、总站的安装 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机,打印机,传输接口、网络设备安装应稳固,接线应正确 布线应规范,2,接地系统和防雷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1节。第13 4节的规定、3 光.电。缆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4 1节,第14。3节的规定,入井光、电 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4、中心站 总站设备应安装在专用机房内,并应有可靠的防震动设施.机房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措施。5、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应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6.机房应安装录音电话。7,主机监视屏画面应清晰、稳定、数据显示应正确.上 下传输和控制应正常、8 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 备份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9,人机对话。系统自诊断、数据备份功能应正常、10.主机应24h不间断运行、11。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12,机房照明设施应齐全,光线应充足、照明度应适宜。且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3,机房湿度应满足工业卫生标准和设备环境要求、14,机房应有消防设施、设备应有防护栅栏,警示牌、16、1.3.矿用分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站至总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10km 分站距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2km,2,分站的安装应固定牢靠 接线应规范。接入的模拟量和开关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 检验,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 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300mm。4。入井分站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1节、第13.4节的规定、16,1、4.电源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电源箱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600mm。2,井下电源箱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 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1200mm 并不得影响行人和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