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程16,1 一般规定16,1 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设计,应明确设备的规格,种类,数量,安装位置及信号 通信 电源,电、光。缆的敷设.并应绘制系统图。16.1 2、地面中心站 总站的安装 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机 打印机,传输接口、网络设备安装应稳固 接线应正确、布线应规范,2,接地系统和防雷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1节。第13,4节的规定.3,光,电,缆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4,1节,第14.3节的规定,入井光,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4.中心站、总站设备应安装在专用机房内。并应有可靠的防震动设施,机房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措施,5、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应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6 机房应安装录音电话。7.主机监视屏画面应清晰,稳定,数据显示应正确 上 下传输和控制应正常,8 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9.人机对话,系统自诊断,数据备份功能应正常.10。主机应24h不间断运行,11 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12,机房照明设施应齐全.光线应充足,照明度应适宜,且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3.机房湿度应满足工业卫生标准和设备环境要求。14.机房应有消防设施,设备应有防护栅栏,警示牌,16.1.3、矿用分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站至总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10km.分站距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2km。2 分站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接入的模拟量和开关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无滴水 无杂物的进风巷或硐室中 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 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300mm,4,入井分站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1节.第13 4节的规定,16,1,4、电源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电源箱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600mm,2、井下电源箱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1200mm 并不得影响行人和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