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通信线路及设备安装工程14,1,一般规定14。1.1。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设备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随机资料应齐全、14,1,2,在有防爆要求的环境中.通信线路及设备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1,1.7条、第11、1,15条,第11 1.22条的规定.14 1,3.通信线路及设备安装中接地线规格,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14,1。4、光。电,缆A,B端标志应正确明显。14.1,5,光。电 缆敷设前应进行配盘,配盘应符合下列规定、1 配盘应按设计要求选择光,电,缆结构。规格。2.光缆应按出厂盘号顺序排列。3.靠近设备侧的进局光缆应按设计要求配置非延燃光缆,4,分支光缆的端别应服从主干光缆的端别,光。电,缆配盘结果应填入光 电、缆配盘图.14,1,6.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表14 1,6的规定.表14,1。6,光缆预留长度14,1,7.敷设光。电.缆时.牵引力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14。1。8、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14。1 8的规定 表14,1、8,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弯曲半径、注,D为光缆外径,14、1、9.电缆曲率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14 1 10,光,电。缆敷设应无扭曲,防护层应完整无损伤。14。1。11 光、电 缆敷设完毕。端头应作密封防潮处理.对有气压维护要求的光,电,缆、应加装气门端帽 并应充干燥气体进行单段光,电。缆气压检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