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通信线路及设备安装工程14、1,一般规定14,1,1。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设备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随机资料应齐全,14,1。2,在有防爆要求的环境中.通信线路及设备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1 1 7条.第11,1 15条.第11,1、22条的规定。14.1 3,通信线路及设备安装中接地线规格.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4,1、4,光,电,缆A。B端标志应正确明显,14、1、5、光,电。缆敷设前应进行配盘,配盘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盘应按设计要求选择光.电,缆结构、规格 2,光缆应按出厂盘号顺序排列。3,靠近设备侧的进局光缆应按设计要求配置非延燃光缆,4,分支光缆的端别应服从主干光缆的端别.光,电。缆配盘结果应填入光,电。缆配盘图.14。1。6.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表14。1。6的规定,表14,1、6,光缆预留长度14。1。7。敷设光。电 缆时,牵引力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14.1。8,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14.1.8的规定。表14,1。8、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弯曲半径。注、D为光缆外径.14、1,9 电缆曲率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 14,1,10,光,电、缆敷设应无扭曲 防护层应完整无损伤 14,1.11。光.电、缆敷设完毕,端头应作密封防潮处理,对有气压维护要求的光 电。缆,应加装气门端帽,并应充干燥气体进行单段光,电,缆气压检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