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通信线路及设备安装工程14、1。一般规定14.1 1、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设备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随机资料应齐全。14、1。2,在有防爆要求的环境中,通信线路及设备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1。1,7条。第11。1、15条,第11,1,22条的规定.14、1,3,通信线路及设备安装中接地线规格,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14,1,4,光 电 缆A。B端标志应正确明显,14、1.5、光,电 缆敷设前应进行配盘,配盘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盘应按设计要求选择光、电.缆结构、规格.2.光缆应按出厂盘号顺序排列,3 靠近设备侧的进局光缆应按设计要求配置非延燃光缆,4.分支光缆的端别应服从主干光缆的端别。光,电、缆配盘结果应填入光 电 缆配盘图。14,1,6。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表14,1.6的规定、表14 1、6,光缆预留长度14,1,7,敷设光.电,缆时 牵引力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 14.1.8 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14 1,8的规定、表14.1、8、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弯曲半径,注,D为光缆外径、14、1.9.电缆曲率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14、1,10,光。电.缆敷设应无扭曲 防护层应完整无损伤 14、1 11 光,电,缆敷设完毕。端头应作密封防潮处理 对有气压维护要求的光。电.缆、应加装气门端帽,并应充干燥气体进行单段光、电,缆气压检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