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环境调查,评价与保护13。0,1、勘察期间应根据合理开采,化害为利的原则.开展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13,0,2 环境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调查勘察区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地理环境.2、调查。收集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背景值 污染起始值、或对照值.3,调查由于抽取地下水而引起的区域地下水位下降。井、泉枯竭对当地用水的影响,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的变化。4.地表水污染调查 包括污染位置及废水。废渣中排出的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年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途径和去向。处理和综合利用状况、13 0 3。环境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在查明勘察区地表水。地下水的物理性质 化学成分及其变化,卫生防护条件的基础上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有关规定执行.2,评价因水源地长期开采地下水产生的地下水位下降的深度,疏干漏斗的扩展范围及邻海区域引起海水入侵的情况.评价对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用水的影响程度、并宜初步提出防治措施.3、评价地下水源地,或拟建水源地、因长期开采地下水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沉降.开裂的范围和深度。对于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区 居民点 道路等还应评价对其影响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13.0,4、对地下水开采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 应按下列要求提出保护措施或建议。1.在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 可根据上部土体的压缩性和各层地下水的区域水位下降值,预测有无因开采地下水而引起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对已发生沉降的地区.应建立监测网,并应设置测定地面沉降的分层标和岩体标 应掌握沉降发展规律,并应调整开采方案和人工补给地下水等综合措施进行控制。2.在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应作好地下水的水位,水质和影响区内的地面.地下,地上建构筑物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