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环境调查。评价与保护13,0.1,勘察期间应根据合理开采、化害为利的原则 开展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13,0.2 环境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调查勘察区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地理环境、2,调查、收集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背景值.污染起始值,或对照值,3。调查由于抽取地下水而引起的区域地下水位下降.井,泉枯竭对当地用水的影响 地下水补给,径流 排泄条件的变化,4。地表水污染调查 包括污染位置及废水、废渣中排出的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年排放量 排放方式,排放途径和去向 处理和综合利用状况。13、0 3,环境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在查明勘察区地表水。地下水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及其变化,卫生防护条件的基础上,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14848的有关规定执行,2 评价因水源地长期开采地下水产生的地下水位下降的深度。疏干漏斗的扩展范围及邻海区域引起海水入侵的情况,评价对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用水的影响程度。并宜初步提出防治措施,3 评价地下水源地。或拟建水源地。因长期开采地下水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沉降.开裂的范围和深度.对于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区。居民点,道路等还应评价对其影响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13。0,4,对地下水开采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应按下列要求提出保护措施或建议 1.在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可根据上部土体的压缩性和各层地下水的区域水位下降值.预测有无因开采地下水而引起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对已发生沉降的地区、应建立监测网。并应设置测定地面沉降的分层标和岩体标,应掌握沉降发展规律.并应调整开采方案和人工补给地下水等综合措施进行控制,2,在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应作好地下水的水位 水质和影响区内的地面 地下,地上建构筑物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