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环境调查 评价与保护13.0.1,勘察期间应根据合理开采.化害为利的原则.开展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13,0 2、环境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调查勘察区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地理环境、2 调查,收集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背景值,污染起始值 或对照值、3,调查由于抽取地下水而引起的区域地下水位下降 井。泉枯竭对当地用水的影响,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的变化,4.地表水污染调查 包括污染位置及废水。废渣中排出的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年排放量,排放方式 排放途径和去向,处理和综合利用状况、13、0,3。环境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在查明勘察区地表水,地下水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及其变化。卫生防护条件的基础上。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有关规定执行,2 评价因水源地长期开采地下水产生的地下水位下降的深度 疏干漏斗的扩展范围及邻海区域引起海水入侵的情况,评价对当地居民生活用水 工农业用水的影响程度.并宜初步提出防治措施、3 评价地下水源地、或拟建水源地。因长期开采地下水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沉降、开裂的范围和深度,对于旅游景点 文物保护区。居民点。道路等还应评价对其影响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13、0、4,对地下水开采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应按下列要求提出保护措施或建议,1。在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可根据上部土体的压缩性和各层地下水的区域水位下降值 预测有无因开采地下水而引起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对已发生沉降的地区.应建立监测网.并应设置测定地面沉降的分层标和岩体标,应掌握沉降发展规律、并应调整开采方案和人工补给地下水等综合措施进行控制,2 在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 应作好地下水的水位,水质和影响区内的地面,地下,地上建构筑物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