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环境调查。评价与保护13,0,1、勘察期间应根据合理开采。化害为利的原则,开展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13,0、2,环境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调查勘察区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地理环境。2 调查.收集地表水 地下水的环境背景值。污染起始值,或对照值、3,调查由于抽取地下水而引起的区域地下水位下降 井.泉枯竭对当地用水的影响。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的变化 4。地表水污染调查、包括污染位置及废水,废渣中排出的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年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途径和去向.处理和综合利用状况.13,0、3.环境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在查明勘察区地表水,地下水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及其变化,卫生防护条件的基础上,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的有关规定执行 2。评价因水源地长期开采地下水产生的地下水位下降的深度、疏干漏斗的扩展范围及邻海区域引起海水入侵的情况 评价对当地居民生活用水 工农业用水的影响程度 并宜初步提出防治措施,3 评价地下水源地、或拟建水源地,因长期开采地下水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 沉降,开裂的范围和深度,对于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区,居民点。道路等还应评价对其影响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13.0、4、对地下水开采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应按下列要求提出保护措施或建议、1。在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可根据上部土体的压缩性和各层地下水的区域水位下降值。预测有无因开采地下水而引起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对已发生沉降的地区 应建立监测网、并应设置测定地面沉降的分层标和岩体标,应掌握沉降发展规律 并应调整开采方案和人工补给地下水等综合措施进行控制。2 在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应作好地下水的水位,水质和影响区内的地面,地下。地上建构筑物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