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环境调查,评价与保护13、0,1,勘察期间应根据合理开采.化害为利的原则。开展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13.0。2.环境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勘察区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地理环境 2、调查,收集地表水 地下水的环境背景值。污染起始值 或对照值、3 调查由于抽取地下水而引起的区域地下水位下降、井,泉枯竭对当地用水的影响。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的变化,4、地表水污染调查,包括污染位置及废水,废渣中排出的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年排放量,排放方式 排放途径和去向、处理和综合利用状况.13,0、3 环境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在查明勘察区地表水、地下水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及其变化。卫生防护条件的基础上,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有关规定执行.2。评价因水源地长期开采地下水产生的地下水位下降的深度。疏干漏斗的扩展范围及邻海区域引起海水入侵的情况、评价对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用水的影响程度.并宜初步提出防治措施 3、评价地下水源地 或拟建水源地.因长期开采地下水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沉降 开裂的范围和深度.对于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区.居民点,道路等还应评价对其影响程度 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13,0.4。对地下水开采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应按下列要求提出保护措施或建议,1 在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可根据上部土体的压缩性和各层地下水的区域水位下降值.预测有无因开采地下水而引起地面沉降的可能性 对已发生沉降的地区、应建立监测网,并应设置测定地面沉降的分层标和岩体标、应掌握沉降发展规律、并应调整开采方案和人工补给地下水等综合措施进行控制,2、在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应作好地下水的水位。水质和影响区内的地面 地下,地上建构筑物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