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降水勘察11。1,一般规定11。1、1。工程降水设计前必须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工作,11、1.2,工程降水勘察可按岩性分为土层工程降水勘察和岩体工程降水勘察。工程降水可直接按勘探阶段进行 并应满足设计施工图阶段的相应要求、11 1,3。工程降水勘察的内容和工作量布置 应根据工程降水的复杂程度,工程降水的季节。相邻场区人为因素引起补给量,排泄量变化等随机影响因素综合确定,11 1、4 工程降水勘察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进行场地踏勘,并应收集当地既有的气象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工程环境以及拟建地下工程支护,开挖形式、规模等有关资料.并应编写勘察纲要 2。应查明含水层的特征,分布范围 埋藏条件 地下水的类型及补给 径流,排泄条件 地下水与地表水体的水力联系,3.应查明地下水水质.4,应查明地下水初始水位特征,并应预测抽降水后的地下水动态特征.11.1,5 勘察报告书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阐明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的环境条件,2、结合拟建地下工程开挖支护方案。提出地下水处理方案的初步建议、3,当采用降水方案时.应提供拟建地下工程开挖的安全动水位,最大水位降深值 降水井深度,单井出水量,基坑最大涌水量的建议值,4。建立水文地质模型.数学模型,进行抗突涌验算和地面沉降预测,初评降水过程对环境影响的时空发展趋势 11.1,6,抽水试验的最大泵量宜接近单井出水能力 抽水试验的水位下降次数及试验要求应按本规范第6,1节的有关规定执行,11,1,7。回灌试验应按本规范第6。4节的有关规定执行、11,1。8,水文地质参数计算应结合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试验孔的结构、按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计算、11,1、9、当降水试验外业结束后需要进行长期观测时.应按便于观测提出井口保护和观测的技术要求,其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