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地下水水量评价9、1、一般规定9,1、1,进行地下水水量评价。应具备下列资料、1,勘察区含水层的岩性,结构。厚度。分布规律。水力性质 富水性及有关参数、2,含水层的边界条件,地下水的补给 径流。排泄条件,3.与勘察区有关的水文,气象资料和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4,初步拟定的取水构筑物类型.取水量和布置方案。5.地下水的开采现状和今后的开采规划.9、1,2。地下水水量评价的方法,应根据需水量,勘察阶段和勘察区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宜选择几种适合于勘察区特点的方法进行计算和分析比较。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9、1。3,进行地下水的水量评价时。应根据需水量要求 结合勘察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计算地下水的补给量和允许开采量,必要时应计算储存量。9,1 4,进行地下水的水量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初步估算的地下水水量和拟定的开采方案.计算取水构筑物的开采能力和区域动水位,2 应确定开采条件下能够取得的补给量.3,应根据需水量和水源地类型.论证在整个开采期内的开采和补给的平衡。4,应确定允许开采量、并应初步评价拟定开采方案经济技术条件的合理性,9.1、5 计算和评价地下水水量时。计算时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补给量充足 水文地质单元具有多年调蓄能力时.可采用.多年平均.作为计算时段,2。补给量不充足.水文地质单元调蓄能力不大时 可采用需水保证率年份作为计算时段,3,介于本条第1款,第2款之间的水文地质单元。可采用连续枯水年组或设计枯水年组作为计算时段。9、1 6 地下水水量评价时、应进行水均衡分析,确定地下水补给量,排泄量与储存量的变化量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