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水文地质试验与测试6.1。抽水试验6 1、1,抽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抽水孔的布置。应根据工程性质,勘察阶段,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等因素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详查阶段 在可能富水的地段均宜布置抽水孔、2。勘探阶段,在含水层 带 富水性较好和拟建取水构筑物的地段均宜布置抽水孔,2,抽水孔占勘探孔、不包括观测孔、总数的百分比.不宜少于表6、1 1的规定.3.抽水试验的工作量中,宜包括带观测孔的抽水试验.观测孔的布置。应根据试验目的和计算公式的要求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以抽水孔为原点.宜布置1条、2条观测线,2、布置1条观测线时,宜垂直地下水流向布置,布置2条观测线时 宜分别垂直和平行地下水流向布置 3.每条观测线上的观测孔不宜少于3个,4.观测孔与抽水孔的距离 宜根据具体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与抽水孔距离最近的第一个观测孔 应避开三维流的影响,最远的观测孔距第一个观测孔的距离不宜太远。并应保证各观测孔内有一定水位下降值、5。各观测孔的过滤器长度宜相等,并应安置在同一含水层中、4.对富水性强的大厚度含水层.可划分几个试验段,根据需要可对其中一段或几段进行分段抽水试验。5,当需对多层含水层作分层研究时。应进行分层抽水试验。6、采用数值法评价地下水资源时 宜进行大流量 大降深的群孔抽水试验,7,抽水试验前和抽水试验时,应同步测量抽水孔和观测孔 周边水文地质点的自然水位,动水位,当自然水位的日动态变化很大时 应掌握其变化规律和对抽水试验的影响。8、抽水试验时 应防止抽出的水在抽水影响范围内回渗到含水层中,9,在同一试验中,应采用同一方法和工具观测水位.抽水孔的水位测量应读数到cm 观测孔的水位测量应读数到mm 10,当采用堰箱或孔板流量计测量出水量时.水位测量应读数到mm,采用容积法时,量桶充满水所需的时间不宜少于15s、应读数到0 1s,采用水表时、应用秒表测定流出10m3水所需的时间 并应精确到0 1s.11,水质分析和细菌检验的水样,宜在抽水试验结束前采取 其件数和数量应根据用水目的和分析要求确定、12。抽水试验停止后 应测量抽水孔和观测孔的恢复水位.恢复水位的测量 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第3款的规定 13.抽水试验结束后 应检查孔内沉淀情况,孔内沉淀物较多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应进行处理、14,抽水试验时,井水稳定含砂量不得大于1.20000。体积比,6。1.2。稳定流抽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抽水试验时。水位下降段次宜为3次,也可根据试验目的和水文地质条件减少为2次或1次.进行3次下降的试验时,其中最大下降值宜接近孔内的设计动水位,其余2次下降值宜分别为最大下降值的1,3和2、3、各次下降的水泵吸水管口的安装深度应相同 2。抽水试验的稳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抽水稳定延续时间内.抽水孔出水量和动水位与时间关系曲线只在一定的范围内波动、且没有持续上升或下降的趋势 2.当有观测孔时,应以最远观测孔的动水位判定,3.抽水试验的稳定延续时间可根据试验目的和水文地质条件适当调整.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卵石 圆砾和粗砂含水层为8h,2,中砂,细砂和粉砂含水层为16h,3 岩体含水层,带、为24h,4 抽水试验时,动水位和出水量观测的时间.宜在抽水开始后的第5min、10min 15min、20min 25min,30min各测一次.以后每隔30min或60min测一次.水温、气温观测的时间.宜每隔2h。6h同步测量一次 6。1 3、非稳定流抽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抽水孔的出水量,应采用出水量为常量的方法.2、抽水试验的延续时间。应按水位下降与时间关系曲线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位下降与时间关系曲线有拐点时.则延续时间宜到拐点后的线段趋于水平.2 水位下降与时间关系曲线没有拐点时,则延续时间宜根据试验目的确定 3、抽水试验时。动水位和出水量观测的时间,宜在抽水开始后第1min 2min。3min 4min 6min 8min、10min,15min 20min 25min,30min.40min 50min、60min。80min。100min.120min各观测一次。以后可每隔30min观测一次.6,1.4.群孔抽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进行群孔抽水试验 1 验证勘察区出水能力和工程降水的可能性,2,验证勘察区局部地段阶段性成果,编制或调整后续勘察方案。3、确定勘察地段适宜的开采量 开采井数量和合理布局。4。需查明勘察地段对勘察区周边或区内其他地段可能产生的影响时 2,群孔抽水试验的抽水孔数量 总抽水量及延续时间宜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试验目的确定 3,群孔抽水试验时,应对勘察区内及勘察区周边水文地质点,地表水体进行同步观测.4、当进行两个抽水孔的互阻抽水试验时。其抽水孔间距。水位下降值宜根据试验目的确定 6,1,5,开采性抽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在枯水期进行,2.总出水量宜等于或接近委托水量、3,下降漏斗的水位能稳定时 稳定抽水延续时间不宜少于1个月,下降漏斗的水位不能稳定时。则抽水试验宜延续至下一个补给期来临,4,应对勘察区内及勘察区周边水文地质点.地表水体进行同步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