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水文地质11。1。一般规定11。1.1.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各勘察阶段要求进行水位观测以及注水.抽水、压水等水文地质试验工作.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工作。11.1,2,初可研阶段水文地质调查。应根据厂址所在的水文地质环境确定调查范围 可从厂址区外延到厂址附近周边、宜与工程地质测绘范围相同,调查方法应以搜集资料为主 辅以现场调查 应结合工程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钻孔 初步了解厂址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水位 补给 径流 排泄特征 地下水类型及富水性,以及地下水开采状况、初步评价厂址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基本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应调查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的使用现状和规划利用情况。11 1,3。可行性研究阶段水文地质调查应包括厂址区和厂址附近范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址区水文地质调查范围和比例尺宜与厂址区工程地质测绘一致,厂址附近范围水文地质调查应涵盖以厂址为中心半径5km范围,比例尺宜采用1。25000、2,应搜集厂址区及厂址附近范围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3。厂址区应布置不少于2条通过核岛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厂址附近范围应布置1条通过厂址区的水文地质剖面,4,应查明厂址及厂址附近范围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分布规律、地下水类型。流速 流向.地下水水位及变化幅度、地表水及地下水水化学特征、5,应查明厂址及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排至地表水体的主要排泄点。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 6,应查明厂址及与厂址有关联的水文地质单元基本特征。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提供水文地质参数,7 应进一步调查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利用现状及规划资料 8.应评价核电厂建设对地下水的可能影响,11 1、4.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评价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