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水文地质11,1。一般规定11.1。1 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各勘察阶段要求进行水位观测以及注水、抽水 压水等水文地质试验工作,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工作,11,1,2 初可研阶段水文地质调查 应根据厂址所在的水文地质环境确定调查范围,可从厂址区外延到厂址附近周边,宜与工程地质测绘范围相同,调查方法应以搜集资料为主,辅以现场调查.应结合工程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钻孔,初步了解厂址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水位。补给、径流,排泄特征、地下水类型及富水性,以及地下水开采状况 初步评价厂址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基本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应调查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的使用现状和规划利用情况,11.1,3、可行性研究阶段水文地质调查应包括厂址区和厂址附近范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址区水文地质调查范围和比例尺宜与厂址区工程地质测绘一致、厂址附近范围水文地质调查应涵盖以厂址为中心半径5km范围。比例尺宜采用1、25000.2、应搜集厂址区及厂址附近范围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水文,气象资料.3,厂址区应布置不少于2条通过核岛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厂址附近范围应布置1条通过厂址区的水文地质剖面,4。应查明厂址及厂址附近范围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分布规律 地下水类型。流速,流向.地下水水位及变化幅度、地表水及地下水水化学特征 5 应查明厂址及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的补给 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排至地表水体的主要排泄点,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6.应查明厂址及与厂址有关联的水文地质单元基本特征,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提供水文地质参数,7。应进一步调查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利用现状及规划资料。8,应评价核电厂建设对地下水的可能影响。11,1,4。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评价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