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ode.for geotechnical,investigation,of.nuclear,power.plantsGB。51041.2014主编部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8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041。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5、2,4,6、2 4、9.1 1,9。2、1.9,3,1,10 1,5。10、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0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3章和3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和符号 基本规定.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建造阶段,水工构筑物,专门岩土工程勘察。边坡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政编码 100840。邮箱,北京840信箱.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郑州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核工业南京工程勘察院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王旭宏,戴联筠。邓小宁,方仁宝。化建新 毛尚之 王中平。王振超、王跃庚.宁俊栋,田胜清、李玉民 李昊辉,李金旺 吕涛.陈立伟,陈哲 何剑。杨立建.杨球玉、张明。张晓伟.张超琦 周群。胡双跃,项勃、耿学勇.顾宝和。莫映辉.主要审查人 唐辉明,马海毅、王基文 王清,王煜霞.叶静风、刘存合、刘厚健、刘健,齐迪,汤国毅。许波涛,谷秀萍。李中,李海波。陈昌斌.邵长云,罗兰英、周本刚。倪恒 秦敏、程小久,韩绍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