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实施规程 DB34/T 1489-2020
  • 安徽省家居智能制造 生产状态监测技术规范 DB34/T 3671-2020
  • 安庆市乡村民宿促进条例 2023年
  • 淮北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通则
  • 安徽省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拆解技术规范 DB34/T 3590-2020
  • 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2023年
  • 安徽省规模化猪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规范 DB34/T 3666-2020
  • 安徽省规模化猪场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技术规范 DB34/T 3661-2020
  • 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等级限制与调级规定 DB34/T 2189-2020
  •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目录数据项规范 DB34/T 3684-2020
。第六章.建筑高度,第一节。建筑高度控制6、1 1原则要求,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 卫生和景观,6,1.2控制地区.1.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其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楼的高度、3,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4.在文物、建筑保护单位。风景区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并按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 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确定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