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六安市规划局 2007年06月前。言,为适应六安市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指导与规范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特制订本技术规定,本技术规定在制订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实践经验,参考其它省、市有关资料,采纳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方面的研究成果,考虑了六安市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技术规定共有12章4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 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建设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高度、绿地控制 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建筑与环境景观控制,村镇建设 附则等,在执行本技术规定中、请结合城市规划编制。管理与实施的实践和科学研究,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安徽省六安市规划局 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技术规定由六安市规划局负责管理和条文解释。规定主编单位.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六安市规划局,规定主要起草人。汪坚强,程晖.杨春林,韩晓东、汪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