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六安市规划局。2007年06月前。言。为适应六安市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指导与规范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特制订本技术规定.本技术规定在制订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安徽省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实践经验,参考其它省。市有关资料。采纳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方面的研究成果,考虑了六安市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 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技术规定共有12章4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建设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高度.绿地控制、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 建筑与环境景观控制、村镇建设,附则等。在执行本技术规定中、请结合城市规划编制,管理与实施的实践和科学研究.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 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安徽省六安市规划局.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技术规定由六安市规划局负责管理和条文解释、规定主编单位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六安市规划局 规定主要起草人。汪坚强、程晖。杨春林、韩晓东,汪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