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六安市规划局、2007年06月前。言.为适应六安市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更好地指导与规范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特制订本技术规定。本技术规定在制订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实践经验。参考其它省,市有关资料,采纳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方面的研究成果,考虑了六安市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 充实 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技术规定共有12章4个附录,内容包括 总则.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建设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间距 建筑退让。建筑高度.绿地控制 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建筑与环境景观控制。村镇建设、附则等,在执行本技术规定中、请结合城市规划编制,管理与实施的实践和科学研究,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安徽省六安市规划局,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技术规定由六安市规划局负责管理和条文解释、规定主编单位.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六安市规划局。规定主要起草人,汪坚强、程晖.杨春林 韩晓东 汪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