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管线综合布置10.5、1。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统一进行。管线之间及管线与建 构,筑物之间应在平面和竖向布置协调 紧凑合理.管线带布置宜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10,5,2。管线综合布置应在满足生产.安全,施工和检修的条件下节约用地、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 可共架,共沟布置.用地特别紧张或有特殊要求时,可设计综合管沟或采用城市综合管廊型式 地下管线。管沟,不得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平行敷设在铁路下面,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车行道下面 直埋式的地下管线、不应平行重叠敷设。10,5、3,综合管沟、廊.内管线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与、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共沟,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3,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不得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4,凡有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10,5。4,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及其他管线的交叉,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应为正交,困难情况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10。5、5、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管线综合布置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宜按电信电缆。电力电缆,热力管道,给水管道,污水管道,消防水管道,雨水排水管道.照明及电信杆柱的顺序布置 10 5、6 地下管线交叉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道上面.2、可燃气体管道应在其他管道上面,热力管道除外.3,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4,热力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及给水管道上面,10.5、7,地下管线的管顶覆土厚度应根据外部荷载、管材强度及土壤冻结深度等条件确定。地下管线.或管沟,穿越铁路 道路时,管顶至铁路轨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1.2m,管顶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 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防护套管或管沟 套管或管沟两端应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城市型道路路面.公路型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以外 且不得小于1m,当铁路路基或道路路边有排水沟时 套管应延伸出排水沟沟边1m 10,5,8,各种埋地或架空的管线。管架之间及其与建 构,筑物、树木的最小水平间距和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当间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适当减小、10。5、9,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不应跨越用可燃材料建造的屋顶及生产火灾危险性属于甲 乙类的建,构。筑物。以及甲.乙,丙类液体和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贮罐区、引入厂区内的35kV以上的高压线如采用架空形式时、应减少高压线在厂区内的长度 并应沿厂区边缘布置。总平面设计时不应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布置建,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