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5.管线综合布置10、5.1,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统一进行。管线之间及管线与建 构 筑物之间应在平面和竖向布置协调,紧凑合理。管线带布置宜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10,5.2、管线综合布置应在满足生产.安全、施工和检修的条件下节约用地、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共架。共沟布置,用地特别紧张或有特殊要求时.可设计综合管沟或采用城市综合管廊型式,地下管线,管沟,不得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平行敷设在铁路下面,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车行道下面、直埋式的地下管线.不应平行重叠敷设 10,5 3、综合管沟。廊.内管线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与,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有关规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共沟。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3.火灾危险性属于甲 乙、丙类的液体 液化石油气 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不得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4。凡有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10。5,4,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及其他管线的交叉,管线与铁路 道路交叉应为正交.困难情况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10。5、5,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 管线综合布置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宜按电信电缆。电力电缆,热力管道.给水管道。污水管道,消防水管道。雨水排水管道.照明及电信杆柱的顺序布置,10,5.6,地下管线交叉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道上面,2.可燃气体管道应在其他管道上面。热力管道除外。3,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4。热力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及给水管道上面,10,5,7,地下管线的管顶覆土厚度应根据外部荷载 管材强度及土壤冻结深度等条件确定,地下管线,或管沟,穿越铁路,道路时,管顶至铁路轨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1.2m 管顶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防护套管或管沟.套管或管沟两端应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城市型道路路面 公路型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以外,且不得小于1m 当铁路路基或道路路边有排水沟时,套管应延伸出排水沟沟边1m,10,5 8,各种埋地或架空的管线。管架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 树木的最小水平间距和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当间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适当减小 10.5 9。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不应跨越用可燃材料建造的屋顶及生产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建.构,筑物.以及甲、乙.丙类液体和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贮罐区,引入厂区内的35kV以上的高压线如采用架空形式时,应减少高压线在厂区内的长度。并应沿厂区边缘布置。总平面设计时不应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布置建,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