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总平面布置10.1,露天矿总布置10、1.1,露天矿总布置应以矿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城镇规划和其他有关经济发展规划作为设计依据。并应具备工程地质 水文,气象和地形图等基础资料 达产时露天矿总布置平面图,可采用比例为1,5000 1 20000地形图、10 1.2,露天矿总布置应根据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自然条件和外部建设条件,综合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生活福利设施及与相邻企业设施的关系、合理选择露天矿首采区,外排土场 工业场地 爆破器材库。混装炸药车地面制备站.综合利用项目等建设场地 协调露天矿铁路.公路、供水 供电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布局、10 1.3、当设计露天矿为发电厂,煤化工等企业对口供应煤炭时 露天矿工业场地应与对口企业场地统一规划。尽量靠近、煤炭运输方式宜采用带式输送机,宜共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并宜联合布置单身宿舍区.10、1.4.工业场地选择,应结合露天矿开采工艺及采区划分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其他场地及地面设施的选择,应与露天矿工业场地选择同时进行,互相协调、10,1,5.露天矿建设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必需的用地面积,并应根据法定文件要求为露天煤矿改建、扩建预留发展建设用地.应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地形、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水源 电源和运输设施布置的要求。2.宜布置在本露天矿的矿田范围内。宜利用荒地,劣地。坡地 应不占或少占农田.林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不可避免占用时应征得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应取得用地预审文件。应减少村庄和其他地面设施的搬迁工程 3 在尚未开发的露天煤矿开采境界内,不应设置永久性生产或生活设施,如需设置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4.应布置在开采境界外无煤区地段,当条件不允许时.应少压煤,并应不压好煤和其他有开采价值的资源.5,工业场地宜靠近首采区或二采区,并应根据采区的服务年限、地面运输及地形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6、应布置在不受洪水和内涝水患威胁的地段、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7,在城镇规划区内时,应符合城镇规划对用地性质的规定,8、选择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的地震区,应避开抗震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9.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作露天矿建设场地,1,抗震危险地段 2.有污染源,泥石流。滑坡,岩溶,崩塌.沙害.采空区及开采后工程地质条件变坏等不良工程地质地段。且采取治理措施工程投资巨大 3。露天矿开采后可能引发场地的环境地质问题,4。爆破危险区界限内,5,受到洪水威胁.而采取防洪措施的工程投资特别巨大,6 法定的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卫生防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7、航空,通信.气象地震观测 军事设施及其他重要设施的影响范围内.10。1。6,爆破器材库应与外部运输道路及爆破现场联系方便、炸药运输应避免穿越城镇、居住区和经过其他重要设施,库址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的有关规定.并应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 10。1、7,职工居住区宜依托当地城镇或矿区集中居住区,单身职工宿舍宜在露天矿工业场地集中设置或与邻近坑口电厂.煤化工项目单身宿舍联合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