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10,2、1、工业场地的平面布置.应有近期实测且有适宜比例的地形图和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及气象资料、地形图的比例应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地形条件.设计规模及工程性质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采用比例为1,1000、1、2000地形图,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 可采用比例为1.500,1、2000实测地形图。10、2,2 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地形,地物 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和露天煤矿开采工艺,生产系统.外运条件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与矿区地面总体布置相协调,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规范、GB 50465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2、应根据地面建筑设施功能特点进行分区布置,并应简化设施,少压煤 节约用地,统筹规划,合理布置 宜按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行政福利区规划布置.3 有条件时宜联合布置、并宜减少占地面积 同时宜缩短各工程管线工程量,4。对分期建设的工业场地用地项目应统筹规划 并应分期使用、5、工业场地内各建设项目的厂.场、区之间.应符合防火.卫生.安全等要求.建、构,筑物的布置应按风向和朝向最佳确定,6。总平面布置应减少土石方和护砌工程量,主要建。构。筑物应布置在工程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7,场区内各工程项目建筑设施用地边界线及其平面和竖向布置.应按批准的露天煤矿工业场地总平面设计确定的平面坐标。出入口位置,建筑方位,设计场地高程.管,沟 线布置及地面排水系统等布置关系进行控制.8,场区内的选煤厂、机电设备维修车间、油库.加油站 变配电所、站。炸药地面制备厂等建设项目的工业场地总平面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9,爆破器材库距露天煤矿工业场地。居住区,变电所及高压输电线路 铁路专用线 公路 村庄及城镇,企业等地面建筑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的有关规定,10、地面辅助设施应充分利用矿区或附近城镇的地面运输,仓储,爆破器材料库、材料库、油库等,供电 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及中心区,文教卫生、商业服务、消防等,等的既有设施。10 2、3 选煤厂 变电所、站、机电维修设施及其他重要建,构,筑物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采掘场地面境界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6、0。6条的规定,不应受采掘场爆破空气冲击波.地震波的影响 2.与排土场境界的安全距离 应符合本规范第6,0.7条的规定.10,2 4,改建,扩建的露天煤矿,在工业场地内增设其他工程设施时.宜将新增设施布置在与其相同功能的分区内。10,2,5,场区内的建筑工程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固定式或半移动式破碎站。宜布置在采掘场内或靠近采掘场首采区运煤出入沟附近 2 选煤厂或筛选厂、宜布置在邻近外运煤公路或铁路装车站一侧。3,储煤场宜布置在对工业场地污染较小的地点,与室外变配电装置 机电设备维修车间,矿本部、化验室等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0m.在不利风向位置时.不宜小于50m,储煤场周围宜设隔尘绿化带或防尘网 4。变配电所。站、应便于输电线路布置和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并宜布置在受粉尘污染较小的地点且远离生活设施.5。组装场应便于大型设备进入采掘场或排土场,6,材料、配件库与机电维修,卡车保养设施的位置。应满足自卸卡车及大型工程机械调转,并应便于材料和配件的运输,7,锅炉房应靠近供热负荷中心且位于场区建筑设施的下风向.8.污水处理厂宜布置在工业场地以外,当需设在工业场地内时,宜布置在场区的最低侧和主导风向的下风侧,9,矿本部、调度信息中心 区段办公室、食堂及浴室等行政福利设施、宜毗邻布置,场前区各建。构、筑物 道路,广场绿化,应统一布置、相互协调、矿本部应布置在场前区内外联络方便的位置。10。油库 器材库的位置应便于铁路或公路运输。并宜减少至用户的运输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