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10。2、1。工业场地的平面布置 应有近期实测且有适宜比例的地形图和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及气象资料、地形图的比例应根据不同设计阶段 地形条件,设计规模及工程性质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可采用比例为1,1000。1,2000地形图,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可采用比例为1,500,1 2000实测地形图。10。2。2,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地形 地物 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和露天煤矿开采工艺.生产系统、外运条件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矿区地面总体布置相协调,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规范、GB,50465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2.应根据地面建筑设施功能特点进行分区布置 并应简化设施 少压煤.节约用地。统筹规划 合理布置,宜按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行政福利区规划布置 3 有条件时宜联合布置,并宜减少占地面积,同时宜缩短各工程管线工程量、4,对分期建设的工业场地用地项目应统筹规划.并应分期使用 5、工业场地内各建设项目的厂.场、区之间 应符合防火,卫生 安全等要求 建,构。筑物的布置应按风向和朝向最佳确定.6。总平面布置应减少土石方和护砌工程量 主要建、构,筑物应布置在工程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7 场区内各工程项目建筑设施用地边界线及其平面和竖向布置 应按批准的露天煤矿工业场地总平面设计确定的平面坐标 出入口位置.建筑方位。设计场地高程。管,沟.线布置及地面排水系统等布置关系进行控制 8 场区内的选煤厂,机电设备维修车间、油库 加油站、变配电所、站 炸药地面制备厂等建设项目的工业场地总平面设计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9、爆破器材库距露天煤矿工业场地。居住区.变电所及高压输电线路。铁路专用线.公路.村庄及城镇.企业等地面建筑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的有关规定、10。地面辅助设施应充分利用矿区或附近城镇的地面运输.仓储 爆破器材料库。材料库.油库等。供电、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及中心区.文教卫生,商业服务 消防等、等的既有设施 10,2。3,选煤厂.变电所,站.机电维修设施及其他重要建。构。筑物的位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采掘场地面境界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6。0。6条的规定,不应受采掘场爆破空气冲击波,地震波的影响、2 与排土场境界的安全距离 应符合本规范第6。0.7条的规定、10 2.4。改建,扩建的露天煤矿,在工业场地内增设其他工程设施时,宜将新增设施布置在与其相同功能的分区内,10,2 5、场区内的建筑工程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固定式或半移动式破碎站,宜布置在采掘场内或靠近采掘场首采区运煤出入沟附近,2 选煤厂或筛选厂,宜布置在邻近外运煤公路或铁路装车站一侧,3,储煤场宜布置在对工业场地污染较小的地点,与室外变配电装置、机电设备维修车间,矿本部,化验室等建筑物的距离 不宜小于30m,在不利风向位置时.不宜小于50m,储煤场周围宜设隔尘绿化带或防尘网,4 变配电所,站,应便于输电线路布置和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并宜布置在受粉尘污染较小的地点且远离生活设施。5,组装场应便于大型设备进入采掘场或排土场,6.材料。配件库与机电维修,卡车保养设施的位置.应满足自卸卡车及大型工程机械调转、并应便于材料和配件的运输,7 锅炉房应靠近供热负荷中心且位于场区建筑设施的下风向 8,污水处理厂宜布置在工业场地以外,当需设在工业场地内时.宜布置在场区的最低侧和主导风向的下风侧、9、矿本部,调度信息中心、区段办公室 食堂及浴室等行政福利设施、宜毗邻布置 场前区各建.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化,应统一布置,相互协调.矿本部应布置在场前区内外联络方便的位置,10、油库。器材库的位置应便于铁路或公路运输.并宜减少至用户的运输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