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10,2.1,工业场地的平面布置,应有近期实测且有适宜比例的地形图和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及气象资料,地形图的比例应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地形条件.设计规模及工程性质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可采用比例为1、1000,1.2000地形图,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可采用比例为1、500 1,2000实测地形图。10,2、2.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地形 地物、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和露天煤矿开采工艺、生产系统。外运条件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矿区地面总体布置相协调、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规范,GB.50465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2、应根据地面建筑设施功能特点进行分区布置、并应简化设施 少压煤。节约用地 统筹规划.合理布置.宜按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行政福利区规划布置,3。有条件时宜联合布置,并宜减少占地面积。同时宜缩短各工程管线工程量 4。对分期建设的工业场地用地项目应统筹规划,并应分期使用。5 工业场地内各建设项目的厂、场、区之间,应符合防火,卫生、安全等要求、建,构、筑物的布置应按风向和朝向最佳确定,6,总平面布置应减少土石方和护砌工程量 主要建.构 筑物应布置在工程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7 场区内各工程项目建筑设施用地边界线及其平面和竖向布置、应按批准的露天煤矿工业场地总平面设计确定的平面坐标 出入口位置,建筑方位,设计场地高程 管。沟 线布置及地面排水系统等布置关系进行控制,8,场区内的选煤厂.机电设备维修车间.油库 加油站,变配电所.站,炸药地面制备厂等建设项目的工业场地总平面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9,爆破器材库距露天煤矿工业场地、居住区,变电所及高压输电线路,铁路专用线,公路,村庄及城镇,企业等地面建筑设施的安全距离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的有关规定。10、地面辅助设施应充分利用矿区或附近城镇的地面运输 仓储。爆破器材料库,材料库,油库等,供电,供水、供暖 污水处理及中心区,文教卫生.商业服务、消防等.等的既有设施 10 2,3、选煤厂.变电所。站,机电维修设施及其他重要建、构.筑物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采掘场地面境界的安全距离 应符合本规范第6、0、6条的规定,不应受采掘场爆破空气冲击波.地震波的影响,2、与排土场境界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6、0,7条的规定.10,2、4,改建。扩建的露天煤矿。在工业场地内增设其他工程设施时、宜将新增设施布置在与其相同功能的分区内。10、2。5。场区内的建筑工程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固定式或半移动式破碎站,宜布置在采掘场内或靠近采掘场首采区运煤出入沟附近,2,选煤厂或筛选厂。宜布置在邻近外运煤公路或铁路装车站一侧.3,储煤场宜布置在对工业场地污染较小的地点。与室外变配电装置.机电设备维修车间,矿本部,化验室等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0m.在不利风向位置时。不宜小于50m,储煤场周围宜设隔尘绿化带或防尘网,4,变配电所 站,应便于输电线路布置和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并宜布置在受粉尘污染较小的地点且远离生活设施.5。组装场应便于大型设备进入采掘场或排土场.6 材料,配件库与机电维修,卡车保养设施的位置、应满足自卸卡车及大型工程机械调转,并应便于材料和配件的运输。7、锅炉房应靠近供热负荷中心且位于场区建筑设施的下风向 8、污水处理厂宜布置在工业场地以外,当需设在工业场地内时、宜布置在场区的最低侧和主导风向的下风侧.9,矿本部,调度信息中心、区段办公室,食堂及浴室等行政福利设施 宜毗邻布置。场前区各建。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化。应统一布置.相互协调 矿本部应布置在场前区内外联络方便的位置,10 油库,器材库的位置应便于铁路或公路运输。并宜减少至用户的运输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