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总平面布置10.1。露天矿总布置10,1.1,露天矿总布置应以矿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和其他有关经济发展规划作为设计依据,并应具备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和地形图等基础资料 达产时露天矿总布置平面图 可采用比例为1.5000,1,20000地形图.10,1。2,露天矿总布置应根据煤炭资源赋存条件 自然条件和外部建设条件、综合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生活福利设施及与相邻企业设施的关系、合理选择露天矿首采区 外排土场 工业场地。爆破器材库、混装炸药车地面制备站,综合利用项目等建设场地,协调露天矿铁路,公路、供水,供电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布局 10,1。3,当设计露天矿为发电厂,煤化工等企业对口供应煤炭时.露天矿工业场地应与对口企业场地统一规划.尽量靠近.煤炭运输方式宜采用带式输送机,宜共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并宜联合布置单身宿舍区。10。1。4,工业场地选择 应结合露天矿开采工艺及采区划分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其他场地及地面设施的选择,应与露天矿工业场地选择同时进行,互相协调 10,1、5,露天矿建设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必需的用地面积,并应根据法定文件要求为露天煤矿改建,扩建预留发展建设用地,应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地形,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水源,电源和运输设施布置的要求。2,宜布置在本露天矿的矿田范围内、宜利用荒地,劣地。坡地.应不占或少占农田 林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不可避免占用时应征得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应取得用地预审文件。应减少村庄和其他地面设施的搬迁工程,3、在尚未开发的露天煤矿开采境界内,不应设置永久性生产或生活设施.如需设置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应布置在开采境界外无煤区地段,当条件不允许时 应少压煤,并应不压好煤和其他有开采价值的资源.5.工业场地宜靠近首采区或二采区、并应根据采区的服务年限.地面运输及地形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6、应布置在不受洪水和内涝水患威胁的地段,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7,在城镇规划区内时,应符合城镇规划对用地性质的规定,8、选择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的地震区.应避开抗震不利地段 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9,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作露天矿建设场地。1。抗震危险地段.2,有污染源,泥石流.滑坡、岩溶、崩塌,沙害.采空区及开采后工程地质条件变坏等不良工程地质地段,且采取治理措施工程投资巨大、3,露天矿开采后可能引发场地的环境地质问题,4 爆破危险区界限内、5,受到洪水威胁.而采取防洪措施的工程投资特别巨大 6,法定的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卫生防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7.航空。通信。气象地震观测 军事设施及其他重要设施的影响范围内,10 1,6、爆破器材库应与外部运输道路及爆破现场联系方便。炸药运输应避免穿越城镇 居住区和经过其他重要设施,库址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的有关规定,并应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10 1 7、职工居住区宜依托当地城镇或矿区集中居住区 单身职工宿舍宜在露天矿工业场地集中设置或与邻近坑口电厂、煤化工项目单身宿舍联合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