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总平面布置10、1.露天矿总布置10,1。1、露天矿总布置应以矿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城镇规划和其他有关经济发展规划作为设计依据,并应具备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和地形图等基础资料,达产时露天矿总布置平面图.可采用比例为1 5000 1,20000地形图、10,1,2,露天矿总布置应根据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自然条件和外部建设条件,综合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生活福利设施及与相邻企业设施的关系 合理选择露天矿首采区。外排土场 工业场地,爆破器材库,混装炸药车地面制备站、综合利用项目等建设场地。协调露天矿铁路。公路 供水、供电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布局,10.1、3.当设计露天矿为发电厂 煤化工等企业对口供应煤炭时,露天矿工业场地应与对口企业场地统一规划,尽量靠近、煤炭运输方式宜采用带式输送机 宜共用水,电 路等基础设施,并宜联合布置单身宿舍区 10、1、4。工业场地选择 应结合露天矿开采工艺及采区划分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其他场地及地面设施的选择.应与露天矿工业场地选择同时进行,互相协调,10、1.5,露天矿建设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必需的用地面积 并应根据法定文件要求为露天煤矿改建、扩建预留发展建设用地、应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地形。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水源 电源和运输设施布置的要求,2 宜布置在本露天矿的矿田范围内.宜利用荒地。劣地,坡地。应不占或少占农田,林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不可避免占用时应征得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同意 并应取得用地预审文件,应减少村庄和其他地面设施的搬迁工程、3。在尚未开发的露天煤矿开采境界内、不应设置永久性生产或生活设施。如需设置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4、应布置在开采境界外无煤区地段 当条件不允许时.应少压煤、并应不压好煤和其他有开采价值的资源 5。工业场地宜靠近首采区或二采区、并应根据采区的服务年限,地面运输及地形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6 应布置在不受洪水和内涝水患威胁的地段。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7 在城镇规划区内时、应符合城镇规划对用地性质的规定,8,选择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的地震区.应避开抗震不利地段 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9.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作露天矿建设场地 1.抗震危险地段。2。有污染源,泥石流,滑坡.岩溶、崩塌,沙害.采空区及开采后工程地质条件变坏等不良工程地质地段 且采取治理措施工程投资巨大、3,露天矿开采后可能引发场地的环境地质问题 4,爆破危险区界限内,5。受到洪水威胁.而采取防洪措施的工程投资特别巨大.6、法定的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卫生防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7,航空,通信,气象地震观测,军事设施及其他重要设施的影响范围内,10。1,6。爆破器材库应与外部运输道路及爆破现场联系方便 炸药运输应避免穿越城镇,居住区和经过其他重要设施 库址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的有关规定.并应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 10,1。7。职工居住区宜依托当地城镇或矿区集中居住区、单身职工宿舍宜在露天矿工业场地集中设置或与邻近坑口电厂,煤化工项目单身宿舍联合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