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排.土.场,5、1、一般规定5、1,1。排土场应首先选择内部排土场、当选择外部排土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位于无可采煤层及其他可采矿产资源的区域。2.当必须压煤或位于露天开采境界内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应与露天煤矿地面设施统一规划 4、应根据地形条件合理确定排土场地高度,并应缩短运输距离,5、应不占或少占耕地.经济山林.草地和村庄。6 排土场基底应稳定,7.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5,1 2,排土场位置的确定、应具备下列勘察资料.1 排土场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探资料。2。排土场地下煤及其他有用矿物勘探资料、3。环境评价报告、5 1.3.在剥离物排弃程序中应符合下列规定、1,剥离的表土 次生表土应分运、分排堆放、2.暂时不能利用的低品位矿物 建筑材料应单独存放、3。含有酸性.酚类以及微量放射性物质的剥离物应采取特殊的排弃 处理措施,4,电厂灰渣向露天矿排土场排弃时应采取剥离物与灰渣混排方式 并应排放在排土场的中部,5。1,4。排土场的总容量应保证容纳采掘场的全部剥离量。当选煤厂选后矸石需排入排土场时.排土场总容量还应包括该排弃量、排土场总容量应留有10。的备用量、5,1.5,排土场的排弃总高度,排土帮坡角等技术参数、应结合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地形坡度.排弃物料性质,排弃方式,设备类型以及降雨等条件确定、必要时可采取确保排土场整体稳定的措施。5 1,6。当排土场地面顺向坡度大于10,或基底有弱层滑动时、应采取防止滑坡的措施,5。1.7、排土场最终坡底线与建,构、筑物或设施的距离,应根据排土场地基的稳定性及相邻建,构。筑物或设施的性质综合确定。5.1。8,非倒堆开采工艺、最下部台阶有采掘运输设备作业时 内排土场最下一个排土台阶的坡底线与最下部采煤台阶坡底线的安全距离 不应小于50m,5。1、9。排土场最终边坡,在边坡验算稳定的前提下,应按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工程的需要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