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隔热降温6 5.1,工作人员较长时间直接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当其热辐射强度大于或等于350W,m2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受辐射热影响较大的工作室应隔热.6、5.2、经常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应根据工艺、供水和室内环境等条件,分别采用水幕 隔热水箱或隔热屏等隔热,6,5,3、工作人员经常停留的高温地面或靠近的高温壁板,其表面平均温度不应高于40。当采用串水地板或隔热水箱时,其排水温度不宜高于45,6.5,4。较长时间操作的工作地点。当热环境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设置局部送风、6、5。5 当采用不带喷雾的轴流式通风机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轻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2m、s。3m。s。2 中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3m.s 5m。s 3,重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4m、s 6m。s。6、5.6.温度高于35、热辐射强度大于1400W、m2,且工艺不忌细小雾滴的中,重劳动的工作地点可设置喷雾风扇降温.采用喷雾风扇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采用3m、s。5m。s。雾滴直径宜小于100μm。6、5.7.当局部送风系统的空气需要冷却处理时。其室外计算参数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相对湿度,6,5。8、局部送风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1,送风气流宜从人体的前侧上方倾斜吹到头.颈和胸部,也可从上向下垂直送风。2,送到人体上的有效气流宽度宜采用1m.对于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3的轻劳动 可采用0。6m 3,当工作人员活动范围较大时,宜采用旋转送风口,4、局部送风的计算应按本规范附录J规定的方法进行,6、5、9,特殊高温的工作小室应采取密闭。隔热措施、并应采用空气调节设备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