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隔热降温6。5。1。工作人员较长时间直接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当其热辐射强度大于或等于350W,m2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受辐射热影响较大的工作室应隔热、6 5 2 经常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应根据工艺.供水和室内环境等条件、分别采用水幕 隔热水箱或隔热屏等隔热。6,5,3,工作人员经常停留的高温地面或靠近的高温壁板 其表面平均温度不应高于40.当采用串水地板或隔热水箱时.其排水温度不宜高于45、6.5,4 较长时间操作的工作地点.当热环境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设置局部送风。6,5、5 当采用不带喷雾的轴流式通风机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轻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2m,s 3m,s.2 中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3m.s,5m,s 3 重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4m.s。6m、s,6.5 6.温度高于35,热辐射强度大于1400W,m2。且工艺不忌细小雾滴的中。重劳动的工作地点可设置喷雾风扇降温、采用喷雾风扇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采用3m、s。5m.s、雾滴直径宜小于100μm.6,5,7 当局部送风系统的空气需要冷却处理时 其室外计算参数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相对湿度,6.5.8 局部送风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1.送风气流宜从人体的前侧上方倾斜吹到头.颈和胸部 也可从上向下垂直送风.2,送到人体上的有效气流宽度宜采用1m、对于室内散热量小于23W m3的轻劳动,可采用0。6m,3,当工作人员活动范围较大时.宜采用旋转送风口.4。局部送风的计算应按本规范附录J规定的方法进行、6、5 9、特殊高温的工作小室应采取密闭。隔热措施,并应采用空气调节设备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