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隔热降温6 5,1。工作人员较长时间直接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当其热辐射强度大于或等于350W,m2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受辐射热影响较大的工作室应隔热 6 5、2 经常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 应根据工艺,供水和室内环境等条件。分别采用水幕。隔热水箱或隔热屏等隔热,6。5.3、工作人员经常停留的高温地面或靠近的高温壁板,其表面平均温度不应高于40。当采用串水地板或隔热水箱时。其排水温度不宜高于45、6、5,4.较长时间操作的工作地点 当热环境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设置局部送风、6.5.5,当采用不带喷雾的轴流式通风机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轻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2m s,3m.s、2。中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3m,s,5m、s 3、重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4m、s 6m、s,6,5,6 温度高于35,热辐射强度大于1400W、m2、且工艺不忌细小雾滴的中。重劳动的工作地点可设置喷雾风扇降温、采用喷雾风扇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采用3m.s。5m s.雾滴直径宜小于100μm.6。5,7.当局部送风系统的空气需要冷却处理时,其室外计算参数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相对湿度,6,5。8、局部送风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1.送风气流宜从人体的前侧上方倾斜吹到头,颈和胸部。也可从上向下垂直送风.2.送到人体上的有效气流宽度宜采用1m。对于室内散热量小于23W m3的轻劳动 可采用0.6m 3 当工作人员活动范围较大时,宜采用旋转送风口,4、局部送风的计算应按本规范附录J规定的方法进行,6 5 9 特殊高温的工作小室应采取密闭,隔热措施。并应采用空气调节设备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