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隔热降温6 5.1,工作人员较长时间直接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当其热辐射强度大于或等于350W、m2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受辐射热影响较大的工作室应隔热。6 5、2.经常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应根据工艺、供水和室内环境等条件,分别采用水幕。隔热水箱或隔热屏等隔热。6、5 3。工作人员经常停留的高温地面或靠近的高温壁板,其表面平均温度不应高于40、当采用串水地板或隔热水箱时。其排水温度不宜高于45 6 5。4.较长时间操作的工作地点。当热环境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设置局部送风.6.5 5 当采用不带喷雾的轴流式通风机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轻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2m.s 3m。s、2 中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3m.s.5m,s 3、重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4m s,6m,s.6。5 6、温度高于35,热辐射强度大于1400W、m2 且工艺不忌细小雾滴的中 重劳动的工作地点可设置喷雾风扇降温.采用喷雾风扇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采用3m,s 5m,s,雾滴直径宜小于100μm,6、5,7 当局部送风系统的空气需要冷却处理时。其室外计算参数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相对湿度,6,5,8,局部送风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1,送风气流宜从人体的前侧上方倾斜吹到头 颈和胸部.也可从上向下垂直送风、2.送到人体上的有效气流宽度宜采用1m,对于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3的轻劳动,可采用0,6m。3.当工作人员活动范围较大时,宜采用旋转送风口、4,局部送风的计算应按本规范附录J规定的方法进行 6,5,9,特殊高温的工作小室应采取密闭,隔热措施。并应采用空气调节设备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