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隔热降温6。5、1。工作人员较长时间直接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 当其热辐射强度大于或等于350W.m2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受辐射热影响较大的工作室应隔热,6 5.2,经常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应根据工艺 供水和室内环境等条件,分别采用水幕,隔热水箱或隔热屏等隔热.6.5.3,工作人员经常停留的高温地面或靠近的高温壁板.其表面平均温度不应高于40,当采用串水地板或隔热水箱时.其排水温度不宜高于45,6,5、4.较长时间操作的工作地点 当热环境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设置局部送风.6.5,5.当采用不带喷雾的轴流式通风机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2m s,3m s、2,中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3m。s,5m、s.3、重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4m.s。6m、s,6。5,6.温度高于35,热辐射强度大于1400W、m2 且工艺不忌细小雾滴的中、重劳动的工作地点可设置喷雾风扇降温、采用喷雾风扇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采用3m。s。5m s 雾滴直径宜小于100μm、6、5.7,当局部送风系统的空气需要冷却处理时、其室外计算参数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相对湿度,6 5.8。局部送风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1、送风气流宜从人体的前侧上方倾斜吹到头。颈和胸部,也可从上向下垂直送风,2.送到人体上的有效气流宽度宜采用1m,对于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3的轻劳动,可采用0.6m 3.当工作人员活动范围较大时。宜采用旋转送风口.4、局部送风的计算应按本规范附录J规定的方法进行,6,5,9。特殊高温的工作小室应采取密闭,隔热措施、并应采用空气调节设备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