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空气调节8.1,一般规定8。1。1,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满足生产工艺或产品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舒适性空气调节应满足人体舒适 健康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8。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计空气调节,1,采用供暖通风达不到生产工艺对室内温度 湿度、洁净度等的要求时.2。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设备生命周期费用,增加经济效益时 3,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时、4 有利于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时.5,采用空气调节系统较采用供暖通风系统更经济合理时,8,1 3.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减少空气调节区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8、1 4 工业建筑的高大空间。仅要求下部生产区域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时 宜采用分层式空气调节方式.大面积厂房不同区域有不同温。湿度要求时.宜采用分区空气调节方式、8 1、5。空气调节区内的空气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按工艺要求确定.2,当工艺无要求时.有外围护结构的空气调节区宜维持5Pa,10Pa的正压.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之间有压差要求时,其压差值宜取5Pa、10Pa。8.1.6.空气调节区宜集中布置、室内温.湿度基数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区宜相邻布置.8,1。7,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8.1 7所规定的数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 2.4条的规定,表8、1,7,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K限值 W,m2。注、表中内墙和楼板的相关数值仅适用于相邻空气调节区的温差大于3.时、8、1。8,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 时,其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D值不应小于表8 1.8的规定,表8.1 8,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值8 1.9.工艺性空气调节区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8,1。9的规定,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 5 的空气调节区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区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表8,1,9.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注 北向适用于北纬23、5 以北的地区。北纬23,5.以南的地区.可采用南向.8.1、10。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1,0,的空气调节区、应设置可开启外窗。8,1,11.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1,0,时、外窗宜北向,等于,1,0、时、不应有东 西向外窗、等于,0.5.时.不宜有外窗。如有外窗时。应北向、8,1 12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的门和门斗应符合表8、1.12的规定.外门门缝应严密 当门两侧的温差大于或等于7.时、应采用保温门.表8,1、12.门和门斗8,1 13。以消除余热.余湿为主的全空气空调系统.宜可变新风比,且应配备过渡季全新风运行的设施。8 1,14。规模较大、功能复杂的工业建筑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 宜通过全年综合能耗分析和投资及运行费用等的比较.进行方案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