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空气调节8 1 一般规定8。1,1。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满足生产工艺或产品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舒适性空气调节应满足人体舒适、健康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8 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计空气调节、1、采用供暖通风达不到生产工艺对室内温度 湿度 洁净度等的要求时,2.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设备生命周期费用.增加经济效益时.3、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时 4,有利于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时、5。采用空气调节系统较采用供暖通风系统更经济合理时.8 1。3 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减少空气调节区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8,1,4,工业建筑的高大空间.仅要求下部生产区域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时。宜采用分层式空气调节方式,大面积厂房不同区域有不同温、湿度要求时 宜采用分区空气调节方式。8,1.5,空气调节区内的空气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按工艺要求确定。2。当工艺无要求时,有外围护结构的空气调节区宜维持5Pa 10Pa的正压。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之间有压差要求时。其压差值宜取5Pa,10Pa。8,1 6,空气调节区宜集中布置、室内温、湿度基数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区宜相邻布置,8,1。7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8,1.7所规定的数值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2 4条的规定,表8,1,7。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K限值,W m2 注.表中内墙和楼板的相关数值仅适用于相邻空气调节区的温差大于3.时,8,1,8、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时 其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D值不应小于表8 1。8的规定 表8.1。8,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值8、1.9.工艺性空气调节区的外墙 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8。1。9的规定 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 0.5。的空气调节区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区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 宜设通风屋顶.表8,1,9,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 注,北向适用于北纬23 5、以北的地区。北纬23,5、以南的地区,可采用南向,8。1.10 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1 0.的空气调节区、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8.1.11。工艺性空气调节区 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1。0,时,外窗宜北向、等于,1,0,时 不应有东,西向外窗、等于、0 5,时,不宜有外窗,如有外窗时、应北向,8,1、12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的门和门斗应符合表8 1,12的规定,外门门缝应严密,当门两侧的温差大于或等于7.时。应采用保温门.表8。1、12.门和门斗8.1、13,以消除余热,余湿为主的全空气空调系统,宜可变新风比、且应配备过渡季全新风运行的设施.8,1 14,规模较大 功能复杂的工业建筑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宜通过全年综合能耗分析和投资及运行费用等的比较。进行方案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