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空气调节8、1,一般规定8、1 1、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满足生产工艺或产品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舒适性空气调节应满足人体舒适,健康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8、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计空气调节,1。采用供暖通风达不到生产工艺对室内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的要求时。2.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设备生命周期费用,增加经济效益时、3,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时 4,有利于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时 5.采用空气调节系统较采用供暖通风系统更经济合理时,8,1。3。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 宜减少空气调节区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8、1,4 工业建筑的高大空间,仅要求下部生产区域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时 宜采用分层式空气调节方式.大面积厂房不同区域有不同温 湿度要求时 宜采用分区空气调节方式,8 1、5。空气调节区内的空气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按工艺要求确定、2.当工艺无要求时,有外围护结构的空气调节区宜维持5Pa、10Pa的正压。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之间有压差要求时.其压差值宜取5Pa.10Pa.8,1,6。空气调节区宜集中布置,室内温,湿度基数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区宜相邻布置,8。1 7。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8,1。7所规定的数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2,4条的规定,表8,1.7,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K限值。W m2.注 表中内墙和楼板的相关数值仅适用于相邻空气调节区的温差大于3 时,8.1,8.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 0.5,时。其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D值不应小于表8,1、8的规定、表8,1,8,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值8,1,9、工艺性空气调节区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8、1.9的规定 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的空气调节区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区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表8,1,9.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注。北向适用于北纬23,5、以北的地区,北纬23 5、以南的地区 可采用南向、8,1 10 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 1.0,的空气调节区 应设置可开启外窗,8.1 11。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1。0,时。外窗宜北向.等于,1,0,时,不应有东 西向外窗 等于,0、5、时 不宜有外窗。如有外窗时.应北向,8.1 12.工艺性空气调节区的门和门斗应符合表8 1.12的规定,外门门缝应严密,当门两侧的温差大于或等于7.时.应采用保温门 表8.1,12,门和门斗8.1,13 以消除余热 余湿为主的全空气空调系统 宜可变新风比 且应配备过渡季全新风运行的设施,8,1,14、规模较大.功能复杂的工业建筑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宜通过全年综合能耗分析和投资及运行费用等的比较,进行方案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