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条文说明制订说明,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 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11日以第822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根据其技术内容 将其更名为。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 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本规范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北京绿创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阿乐斯绝热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是张克崧、周吕军 陆耀庆.戴自祝,朱瑞兆,李娥飞 房家声。丁力行,董重成 赵继豪。魏占和 董纪林.李强民 马伟骏。孙延勋,孙敏生 周祖毅 蔡路得.赵庆珠、王志忠 江亿,耿晓音,罗英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执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