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2015条文说明制订说明,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11日以第822号公告批准 发布,本规范是在原国家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根据其技术内容 将其更名为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本规范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 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北京绿创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阿乐斯绝热材料,广州 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是张克崧 周吕军.陆耀庆。戴自祝,朱瑞兆、李娥飞,房家声,丁力行,董重成。赵继豪.魏占和、董纪林、李强民 马伟骏,孙延勋,孙敏生,周祖毅、蔡路得.赵庆珠 王志忠.江亿。耿晓音,罗英,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 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执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