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条文说明制订说明,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11日以第822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根据其技术内容。将其更名为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本规范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北京绿创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阿乐斯绝热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是张克崧。周吕军,陆耀庆。戴自祝 朱瑞兆。李娥飞,房家声,丁力行,董重成.赵继豪.魏占和、董纪林,李强民.马伟骏,孙延勋.孙敏生,周祖毅。蔡路得 赵庆珠,王志忠.江亿。耿晓音。罗英.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 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执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