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条文说明制订说明。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11日以第822号公告批准 发布。本规范是在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根据其技术内容。将其更名为、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本规范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北京绿创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阿乐斯绝热材料 广州 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是张克崧,周吕军.陆耀庆 戴自祝.朱瑞兆,李娥飞,房家声,丁力行 董重成 赵继豪,魏占和。董纪林.李强民。马伟骏,孙延勋 孙敏生 周祖毅 蔡路得.赵庆珠.王志忠。江亿、耿晓音,罗英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 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执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