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条文说明制订说明,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11日以第822号公告批准 发布,本规范是在原国家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根据其技术内容,将其更名为,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本规范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北京绿创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阿乐斯绝热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是张克崧 周吕军、陆耀庆、戴自祝。朱瑞兆 李娥飞。房家声 丁力行,董重成.赵继豪 魏占和 董纪林。李强民,马伟骏、孙延勋,孙敏生.周祖毅。蔡路得、赵庆珠 王志忠,江亿、耿晓音,罗英,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执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