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条文说明制订说明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11日以第822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根据其技术内容,将其更名为,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 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本规范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中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北京绿创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阿乐斯绝热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是张克崧 周吕军 陆耀庆。戴自祝。朱瑞兆,李娥飞,房家声、丁力行,董重成 赵继豪。魏占和 董纪林,李强民、马伟骏,孙延勋,孙敏生.周祖毅。蔡路得,赵庆珠,王志忠,江亿 耿晓音、罗英,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 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执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