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空气调节系统11.6,1 空气调节系统宜监测与控制下列参数 1。室内外空气的参数,2.喷水室用的水泵出口压力 3.空气冷却器出口的冷水温度。4、加热器进,出口的热媒温度和压力,5 空气过滤器进.出口静压差并应超限报警。6。风机,水泵。转轮热交换器。加湿器等设备启停状态 11.6、2。全年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其自动控制系统宜按多工况运行方式设计,应具有供冷和供热模式切换功能,11.6,3、当受调节对象纯滞后,时间常数及热湿扰量变化的影响。采用单回路调节不能满足调节参数要求时,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串级调节.11、6 4。全空气空调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温度控制应采用调节送风温度以及送风量的方式、2、采用调节送风温度的方式时。送风温度设定值的修改周期应远大于盘管水路控制阀,电加热器等执行机构的动作周期。3,采用调节送风量的方式时,风机应变频调速 并宜采用系统静压或风量作为控制参数、4,需要控制室内湿度时,应按室内湿度要求和热湿负荷情况进行控制、并应采取避免与温度控制相互影响的措施。5,过渡期宜采用加大新风比的方式运行,11.6,5.新风机组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送风温度应根据新风负担室内负荷确定。并应在水系统设调节阀。2 当新风系统需要加湿时.加湿量应满足室内湿度要求 3,对于湿热地区的全新风系统.水路阀宜采用模拟量调节阀,11 6。6、风机盘管水路控制阀宜为常闭式通断阀 控制阀开启与关闭应分别与风机启动与停止连锁 11,6,7,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置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必须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