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空气调节系统11,6.1、空气调节系统宜监测与控制下列参数,1、室内外空气的参数,2,喷水室用的水泵出口压力、3。空气冷却器出口的冷水温度.4。加热器进,出口的热媒温度和压力.5.空气过滤器进.出口静压差并应超限报警,6。风机.水泵。转轮热交换器。加湿器等设备启停状态.11,6.2,全年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其自动控制系统宜按多工况运行方式设计、应具有供冷和供热模式切换功能,11 6,3、当受调节对象纯滞后.时间常数及热湿扰量变化的影响 采用单回路调节不能满足调节参数要求时、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串级调节,11,6、4.全空气空调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温度控制应采用调节送风温度以及送风量的方式,2。采用调节送风温度的方式时 送风温度设定值的修改周期应远大于盘管水路控制阀、电加热器等执行机构的动作周期。3。采用调节送风量的方式时。风机应变频调速。并宜采用系统静压或风量作为控制参数 4、需要控制室内湿度时、应按室内湿度要求和热湿负荷情况进行控制 并应采取避免与温度控制相互影响的措施、5.过渡期宜采用加大新风比的方式运行 11、6 5 新风机组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送风温度应根据新风负担室内负荷确定,并应在水系统设调节阀 2。当新风系统需要加湿时,加湿量应满足室内湿度要求.3 对于湿热地区的全新风系统。水路阀宜采用模拟量调节阀。11。6。6 风机盘管水路控制阀宜为常闭式通断阀 控制阀开启与关闭应分别与风机启动与停止连锁,11 6、7,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置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必须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