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站场客运建筑6.1 站台。雨篷6、1 1.客货共线铁路车站站台的长度,宽度。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 50091的有关规定、客运专线铁路车站站台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及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6 1、2,铁路站房或建筑物最外凸出部分外缘至基本站台边缘的距离,特大型站宜为20,25m,大型站宜为15、20m 中型站宜为8.12m,小型站宜为8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6m,6。1,3.当旅客站台上设有天桥或地道出入口、房屋等建筑物时。其边缘至站台边缘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大型和大型站不应小于3m,2 中型和小型站不应小于2。5m.3、改建车站受条件限制时,天桥或地道出入口其中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2m。4,当路段设计速度在120km,h及以上时.靠近有正线一侧的站台应按本条1。3款的数值加宽0,5m.6 1 4,旅客站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应采用刚性防滑地面,并满足行李。包裹车荷载的要求,通行消防车的站台还应满足消防车荷载的要求.2.站台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3.旅客列车停靠的站台应在全长范围内,距站台边缘1m处的站台面上设置宽度为0,06m的黄色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可与提示盲道结合设计。当有速度超过120km.h的列车临近站台通过时,安全警戒线和防护设施应符合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1.5、当中间站台上需要设置房屋时。宜集中设置、6,1,6、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应设置与站台同等长度的站台雨篷。客货共线铁路的特大型、大型旅客车站应设置与站台同等长度的站台雨篷。根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中型及以下车站宜设置与站台同等长度的站台雨篷或在站台局部设置雨篷,其长度可为200 300m。6,1,7。旅客站台雨篷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雨篷各部分构件与轨道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146.2的有关规定。2。中间站台雨篷的宽度不应小于站台宽度,3。通行消防车的站台,雨篷悬挂物下缘至站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4,基本站台上的旅客进站口 出站口应设置雨篷并应与基本站台雨篷相连。5。地道出入口处无站台雨篷时应单独设置雨篷 并宜为封闭式雨篷 其覆盖范围应大于地道出入口。且不应小于4m.6,特大型旅客车站基本站台,根据需要可设置无站台柱雨棚 7、采用无站台柱雨篷时,铁路正线两侧不得设置雨篷立柱,在两条客车到发线之间的雨篷柱。其柱边最突出部分距线路中心的间距。应符合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8、无站台柱雨篷除应满足采光。排气和排水要求外,还应考虑吸音和隔音效果。6 1。8 设无站台柱雨篷的车站,站台上不宜设置厕所